百榕大厦首次发放现金红包 看小区福利如何从无到有

2017-02-08 06:47

王诚/摄

  温州网2月7日讯(记者 戴玮)近年来,住宅小区向业主们发“红包”、“年终”的报道屡见不鲜,不少市民羡慕地称这些小区为“别人家的小区”。随着去年《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的顺利推进,越来越多的市民们开始关注起自家小区的权益和福利。

  位于市区百里路的百榕大厦,小区盈利资源并不算丰富,但其从入住多年一直未有福利,到今年春节向全体业主发放了现金红包,仅用一年时间便成功实现了“逆袭”。百榕的业主们究竟是如何做到的呢?

  729户人家每户300元现金红包

  1月14日,百榕大厦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们,在小区每幢楼大门口张贴了“领取春节红包的通知”,只要是小区住户,每户人家凭身份证均可领取一份300元的现金红包。

  300元虽然不多,但这在百榕大厦小区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向业主们分发“红利”。

  据小区业委会主任王玉燕介绍,百榕大厦是拆迁安置项目,业主于2012年入住小区,但直到2015年8月8日,百榕大厦业主委员会才成立。

  在此之前,小区为数不多的固定资产(店面、房屋)和广告位的经营权都在物业管理公司手上,每年的租金也均由物业公司代收。

  但从2012年至2016年的5年时间里,业主除了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之外,从未享受过任何福利。

  成立业委会 拿回“家当”遇挫折

  该小区业委会是如何经过一年的努力成功“创收”的呢?

  业委会成立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着手拿回业主们自己的“家当”。在这个过程中,业委会经历了不少挫折,聊起这段经历王玉燕感叹“相当不容易,像走了一个两万五千里长征。”

  据介绍,业委会成立后便与物业公司进行了谈判,要求拿回固定资产和广告位的经营权,但均被拒绝。

  业委会工作人员和小区业主商讨后,决定先前往温州市城建档案馆查询小区的建设档案,为的是查清楚究竟小区共有多少固定资产,给谈判提供有力的依据。

  事实上,百榕大厦业主们所持有的资源,与市中心一些小区比起来并不算多,但业主们坚持拿回自己的权益。

  谈判半年多 物业公司才交出经营权

  在之后的几次谈判中,物业公司提出了诸如先签物业服务合同、增加合同年限等要求,作为资产交接的条件,但都被业主们拒绝了。

  王玉燕说,业主们的想法很明确,如果这家物业管理企业不是成心为小区业主服务,宁可更换一家物业公司。

  经过双方半年多时间的谈判,物业公司最终将小区资产和广告的经营权移交给了业委会管理。同时,业委会还从物业公司处拿回了之前5年共计8万元的小区电梯广告租金。

  2016年,业委会精打细算,将小区的几处资产和广告位重新出租,账目每三个月公布一次,所得的租金用来翻修了小区路面,修建了小区健身区和景观带。

  2017年春节前,经业主委员会讨论,将截止2016年年底的经营所得拿来给全体业主发现金红包。

  王玉燕表示,小区福利从无到有这个过程并不容易,关键在于业主在意识上明确,行动上要团结。“小区的资源属于全体业主,要大家共同争取。”

  立法工作推进 主人意识逐渐觉醒

  记者从温州市业主委员会协会了解到,今年春节全市向业主发放福利的小区明显增多。诸如美曦大厦、嘉鸿花园、凯润花园等不少小区,通过发现金红包、摆分岁酒、免物业费水电费等方式,向业主们分发小区的春节福利。温州市业主委员会协会工作人员黄伊华认为,这与《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的推进有着紧密的关系。

  该条例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二部实体法,它的起草经温州市政府、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公开征求意见,今年该条例通过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便可实施。该项工作的推进和媒体的报道,使得市民们对小区自主管理的意识也逐渐加强,百榕大厦小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据悉,温州市业主委员会协会已经开始筹划,准备在今年组织我市首批业委会管理人员前往高校开展培训,提高小区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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