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零售药店是疫情防控的重要阵地,更是“四类”药品管控的“哨点”。记者从鹿城区市场监管局获悉,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即日起,市民在购买“四类”药品(包括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后,24小时内须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昨日,记者走访市区几家药店,发现药店门口都摆放起长条桌,起到隔断、限流的作用,上面摆放着口罩、酒精等防疫物资。入口处设置专人专岗,督促顾客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提醒顾客佩戴口罩。市民陈女士为孩子购置感冒药,因涉及“四类”药品,在出示孩子的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后,又登记了购买药品的名称、类别以及个人住址等相关信息,工作人员将健康码及核酸报告拍照留存,并提醒她和实际用药人在购药后24小时内再次完成核酸检测。
药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民进店需主动配合测体温、戴口罩、扫场所码并主动出示温州防疫码。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国(境)外或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的;有发热症状的;温州防疫码有异常的;无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已采样标识的,有以上情况者不得进药店购买药品。对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须进行实名登记并于购药后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购药人在购买药物后应在监测药品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帮他人代购药品的,须同时提供代购人和实际用药人的信息,两人均需在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
来源:温州日报
原标题:购买四类药品后 24小时内核酸检测一次
记者:鲍南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