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日前,温州《水环境质量“达Ⅲ消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发布,我市计划到2023年全面消除市控及以上Ⅴ类水质断面,全市省控及以上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稳定达到93%以上。
苏巧将 摄
根据《方案》,在省控及以上断面要求中,鹿城外垟、东水厂,平阳小姜垟,平阳、龙港江口渡和方岩渡5个断面水质稳定在Ⅲ类及以上。今年,乐清蒲岐、瓯海白象、瑞安塘下3个断面水质提升到Ⅲ类,全市省控及以上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90%以上;2022年,苍南、龙港朱家闸断面水质提升到Ⅲ类,全市省控及以上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力争达到93%以上;2023年,龙湾永中断面水质提升到Ⅲ类,全市省控及以上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稳定达到93%以上。
在对全面消除市控及以上Ⅴ类水质断面要求中,《方案》明确2021年,瓯海区梧田,瑞安市白岩桥、九里会、七坦、鲍五、码道,乐清市公利浦,龙港市龙港8个断面水质力争消除Ⅴ类,所有断面水质确保不出现Ⅴ类反弹。2022年到2023年,彻底消除市控及以上Ⅴ类水质断面。
记者了解到,接下来我市将在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入河污染源治理和防控能力、河岸环境监管和保护能力、河道生态保护和修复能力、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能力五方面开展提升攻坚。
4月底前,我市已完成对断面所在河道和支流沿线排水与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能力、建筑工地泥浆处置、入河排污(水)口等问题情况,建立底数和问题清单。计划到2023年,河道周边区域截污纳管实现全覆盖,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及重点乡镇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
此外,我市将全面开展河长制提档升级,完善重点断面水质主要污染物监测指标和在线质控系统,探索建立“河长+专家+部门+民间力量”监管体系,以“技防+物防+人防”全力提升水环境污染问题发现处置能力。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