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为切实加强市区产业政策的统筹管理和统一执行,提高财政奖补资金兑现效率,打造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和实体经济的示范样板,日前,我市印发《温州市区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杨冰杰 摄
据了解,《管理办法》适用于温州市区(含市本级、鹿城、龙湾、瓯海、洞头,以及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生态园等功能区)产业政策奖补项目。
奖补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在产业政策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编制申报指南,纳入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统一申报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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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
根据《管理办法》,享受温州市区产业政策奖补资金的企业、个人或其他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申报单位须承诺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用良好。企业和其他单位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财务记录,近三年未被税务稽查列入黑名单;个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若系统数据共享发现存在欠税未缴清、税收处罚未处理、应退回奖补资金未退回等情况的,按规定不予奖补。
除产业政策有明确规定外,“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C类、D类企业以及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申报单位,按规定不得申报享受市区产业政策奖补资金。“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名单、严重失信名单以审批通过时兑现系统提供的最新名单为准。
在审批通过时因企业税收收入归属地搬离、税务注销、未按规定时限要求在兑现系统填报(确认)相关数据以及不符合奖补资格的,按规定不予奖补。
奖补项目具体分为资格定补类、数据核校类、审查遴选类。
资格定补类:是指产业政策已明确按认定、获奖、荣誉等资格享受相应具体奖补金额或比例的项目。资格定补类项目属于市级、区级认定的,一般应将遴选认定环节纳入系统。
数据核校类:是指需要结合第三方共享数据和利用专业审计报告对涉及投资额、费用补助等进行核校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确有必要可由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审计产生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
审查遴选类:是指根据奖补项目遴选细则,由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或集中评审的项目。
以上具体项目归类由各奖补项目申报指南确定。资格定补类项目、大数据批量匹配的数据核校类项目可以“免申即享”(含工作人员代办)方式予以办理,即在申报单位授权获取银行基本账户等申报相关数据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免于申报而给予兑现奖补资金。推行“承诺兑现”机制,按年度投入或产出基数奖补的项目鼓励实行分期或按比例预拨奖补。
另外,《管理办法》还就兑现办理流程、申报时限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可登陆温州市人民政府网查看详情。
来源:温州发布
资料: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