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三年疫情,让许多人又一次感受到了健康的可贵。以健身强健体魄,成为越来越多市民的共识。
昨天,一部与全民健身息息相关的条例诞生: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温州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这意味着温州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有了地方性法规的保障与支持。
358家百姓健身房遍布瓯越
“10分钟健身圈”逐步成形
把时间拨回到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
随后在202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明确国家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公民参加健身活动,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放眼温州,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从数据来看,目前,我市体育场地总面积超2600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2.7平方米,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进一步完善。从行动来看,自2017年国家体育总局和浙江省政府签署协议,赋予温州开展社会力量办体育全国试点、为中国体育改革发展探路的重要使命后,温州就以此为契机,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方面大胆探索,率全国之先推出“百姓健身房”。眼下,358家百姓健身房遍布瓯越各地,密织起全民健身运动网格,推动着“体育让生活更美好”的理念深入人心。
“然而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在谋篇布局、部门协同、体系构建、措施保障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尤其是步入新发展阶段,群众对体育发展的期盼愈加迫切,亟须制定一部符合实际需要、具有时代特点的条例。”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胜海表示,为全民健身立法,是温州贯彻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内在要求,对解决我市全民健身实际问题,推动全民健身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在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的名单中,《温州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名列其中。去年8月,该条例草案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一审后,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广集民智。市人大常委会更深入乐清、洞头等地开展调研,实地走访体育健身场地,倾听当地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大代表、体育社会组织和群众声音,让《条例》更符民意、更贴民心。
以立法固化实践经验
首次明确编制专项规划
全民健身设施包括哪些?设施供给不足怎么解决?社会力量如何积极参与?在这部有着六章、三十八条的《条例》中,群众关心的健身问题都逐一得到解答,字里行间闪耀着不少“温州元素”。
固化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试点工作成效经验,是此次立法的一大亮点。《条例》有别于其他地市,将“社会力量参与”专门设为一章,不仅明确了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事业的基本内容及其支持、保障机制,还对这项改革成果进行总结。其中,“百姓健身房”就被提及,要求推广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合办的方式建设百姓健身房,支持经营性健身机构加入百姓健身房服务网络。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首次明确,市、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全民健身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经同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简而言之,全民健身设施也将有专项规划了。“目前的上位法只规定公共体育设施要编制专项规划,全民健身设施却没有。这次我们通过立法明确应当编制全民健身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将有利于推动设施布局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增强有效供给。”张胜海说。
《条例》在规定全民健身活动方面尤其注重多层次、多元化。比如,要持续构建适合不同年龄段、不同群体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推进棋类、游泳、羽毛球等优势体育项目;积极开展职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等群体的特色趣味健身活动;鼓励武术、游泳、足球等优势项目进校园……一字一句,都蕴含着让群众“能健身、会健身”的满满希望。
翻看《条例》,“数字化”与“健身”也有了充分融合,要求市体育行政部门开发特色健身服务应用,向公众提供信息查询、设施预约、活动报名、健身指导等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推广全民健身云赛事、虚拟运动会、在线对抗赛等沉浸式健身数字化场景应用。
此外,《条例》还鼓励医疗机构开设运动医学、康复医学诊疗科室,建立完善运动处方库,推广科学健身、伤病防护、运动康复等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同时也鼓励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等热心全民健身事业人士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
议案办理落地有声
呼吁做好“后半篇文章”
“希望这部条例能真正落地,惠及更多人。”走出市人民大会堂,市人大代表王茂法道出心中期盼。去年市两会期间,他领衔提出关于制定《温州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的议案。如今这份议案终于落地有声。王茂法表示,“多锻炼、少生病”越来越成为一种社会共识。本次立法一方面将有助于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让市民在体育锻炼方面得到应有的物资保证,另一方面将引导大家增强自律意识,共同爱护健身设施。
市人大代表杨康乐是市人大法制委委员,也是一名律师。多重身份的他曾参与前期立法工作,提出过不少意见建议。“作为‘促进’条例,如何通过法规的制定,来为全民健身活动在硬件方面创造条件,是法规的‘干货’所在。”他认为《条例》在全民健身设施方面内容丰富,较好回应了为民服务的需求。希望法规施行后能真正便利群众,达到增强公民体质的目的。
市人大代表杨建崇将《条例》的第二十八条画上横线,其中的内容是:百姓健身房应当坚持公益普惠和便利可及,免费或者低收费向公众开放。“这是我最关注的地方。眼下大家对精神文化生活和体育健身的需求越来越多,通过立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管理,既能减轻政府运营压力,又能激活社会力量运营动力,更好满足百姓健身需求。”他说。
市人大代表李雪品更关心《条例》的“后半篇文章”,特别是配套体育场馆设施的建设、运营及主城区学校体育场馆的有限开放问题。这次市两会期间,她还提出了关于有序开放学校体育场馆设施的建议,呼吁在周末、节假日等非教学时间,向就近社区居民开放体育场馆设施,并将数字化融入体育场馆管理,切实保障市民健身运动的安全与便利。“相信《条例》落地后能有力提升市民的身体素质,增强全民基础体育技能,为进一步培养和选拔体育人才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据悉,《温州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将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
来源:温州日报
原标题: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 《温州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
立法先行强体魄
记者 叶凝碧 实习生 章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