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探路“综合最优价” 温州将全面推行深化招投标改革做法

2018-01-25 07:53

锦绣路时代广场附近的非机动车道

  锦绣路时代广场绿地(儿童活动场地)朱永春/摄

  温州网讯 经过市区锦绣路的市民会发现,错落有致的绿植、高大的乔木、崭新的沥青道路——这条城市主干道最近变“靓”了。昨天,记者从鹿城区住建局了解到,锦绣路道路综合整治工程是鹿城区首批试行“综合最优价”评标办法的项目之一,现已进入扫尾阶段。

  在今年1月12日召开的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全面推行‘综合最优价’”被写入工作报告,并作为我市2018年深化改革的一项工作内容。

  承担锦绣路道路综合整治工程施工任务的温州市华昌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建设”)总经理邹爱峰说,他们要把这个工程做成品牌工程、样板工程,这既是责任,也是为了不辜负一份“信任”。

  邹爱峰所说的这份信任,是去年锦绣路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的招投标中,鹿城区采取了“综合最优价”评标办法,为口碑好、信用佳、质量优的企业铺设了一条“专用跑道”。经过优中选优,华昌建设等三家公司联合中标锦绣路道路综合整治项目。

  去年6月召开的全市“大建大美”专项工作会议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周江勇在讲话中要求,要坚持效率优先,把“大建大美”作为政府效能革命的突破口,在推行“综合最优价”“模拟审批制”“项目中心制”等方面先行先试,提速增效、提质保廉加快建设,尽快展现“大建大美”崭新形象。

  鹿城区采用的“综合最优价”评标办法,就是在建设工程评标时实施“诚信分+资信分+技术分+商务分”的综合最优价评标办法。该办法主要适用于鹿城区政府建设领域重点工程、复杂和大型工程或者区政府明确采用“综合最优价”评标办法的工程施工招投标。据记者了解,目前鹿城区已在道路综合整治、“大建大美”等6个项目的招投标中试行了“综合最优价”评标办法。

  鹿城区建设工程投标招标管理站副站长李健介绍,鹿城区“综合最优价”评标办法还首次将中标企业的技术标内容纳入合同条款。如发现转包、挂靠等行为,将采取终止合同、追赔损失、列入黑名单、移交司法处理等措施。此外,还打破了以往“只罚不奖”的做法,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方面的奖励条款。

  对建设单位来说,“综合最优价”评标办法可以带来“双赢”。一方面,工程施工的质量、效率都大大提升;另一方面,项目成本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以锦绣路道路综合整治工程为例,该项目实施“综合最优价”评标办法后,由招标控制价的24167.84万元,下浮为中标价的21678.54万元,下浮幅度为10.3%。记者周向勇吕进科/文

  新闻延伸

  “综合最优价”评标办法,有哪些创新和优势?

  市审管办(市公共资源管委办)负责人介绍,“综合最优价”是追求技术方案与工程造价的综合最优,一般由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项目经理现场答辩等方面的评审组成。技术标主要针对项目提出的具体实施方案,评审其合理性、优劣性。资信标运用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即综合考虑投标企业的整体实力、守信行为、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等因素,实现建筑现场与招投标市场“两场联动”。商务标主要考查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常用的方法有AB值抽取法、二次平均法。采用AB值抽取法或二次平均法,既有效降低工程造价,又避免了最低价中标。现场答辩主要考察项目经理对项目管理、组织实施、设备投入、疑难问题解决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对项目顺利推进和质量管理至关重要。我市去年下发的《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试行)》规定,建筑工业化项目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发包,评标办法应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商务标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商务标权重为30%~60%。

  与常见的“诚信分+商务分”的评标办法相比,“综合最优价”评标办法内容涵盖工程各个方面与阶段,追求全过程最优,更能体现优质、优价和效率,可以让好的企业有合理的利润空间,同时项目的质量也会有保障,促进了建筑市场健康运行、项目建设提质提速、项目监管保廉保洁。

  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温州有“组合拳”

  昨天,记者从市审管办了解到,目前,我市招投标各项改革举措正在有条不紊地落实推进。除了将全面推行“综合最优价”评标办法外,《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作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已由市政府印发;行政监督部门招投标行政监管职能和人员编制划转已基本到位,制定了配套招投标操作规程;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设立工程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实现一窗收件、统一出件,招投标流程优化和网上全流程操作指南拟于近期向社会公开。

  去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2632宗,成交额达491.7亿元。其中,市本级完成工程建设项目533宗,成交额达132.84亿元。

  市审管办(市公共资源管委办)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将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开展一系列改革举措:创新招标投标行政监管体制,将招投标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对本行业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职权集中委托办理,有效解决“多头监管、监管缺位”等问题;建立工程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推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网上联办、统一出件”,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实现发布公告、下载标书、投标报名到发布中标结果全程网上操作;推广远程异地评标,鼓励招标人在相关专业评标专家数量少、技术相对复杂、社会关注度大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活动中使用远程异地评标;在重大设计项目招标中,探索推行评定分离制度,招标人可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通过价格竞争定标法、票决定标法、集体议事法等方法择优确定中标人;推行设计类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评审意见公示制度,在发布中标结果时公开评标委员会成员和评标报告,接受社会监督,等等。记者吕进科

  记者手记

  招投标制度改革温州再当“探路者”

  去年,《人民日报》等多家媒体发文抨击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的“最低价中标”现象。它容易导致优汰劣胜,为项目的安全埋下隐患,也影响了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综合最优价”评标办法是我市过去多年不断探索与完善评标方法的经验总结,旨在对参与竞标的企业优中选优,并通过标前、标中、标后的制度设计,实现优价和优质。

  能不能拿下工程,项目经理要来答辩,这一做法在鹿城区还是首次。在招投标当中,项目经理的综合能力被列为评审的重要内容,设置项目经理业绩分,对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因此受表彰的予以加分。此外,由评审委员会专家现场出题、随机抽取,对项目经理进行答辩考核,答辩评分一并纳入技术标评审,避免项目经理后配制带来的施工经验不足、挂证等弊端。同时,还明确规定参加答辩的项目经理今后不能更换。

  整个“综合最优价”评标办法是包括标前、标中、标后的体系。除了标中试行“诚信分+资信分+技术分+商务分”评标办法、项目经理答辩等做法,标前则通过建立遴选库和邀请招标方式择优入库入围。在这次道路综合整治项目招投标时,鹿城区就将服务保障G20峰会先进施工企业、市道路综合整治工作先进集体、诚信分排名全市前列的企业作为优先选择对象。邀请对象确定后,由招投标协调小组对其进行集体约谈,再次申明招投标相关要求,并要求其签署不挂靠、不转包、不串标的诚信投标承诺书。召开招标人与投标人标前见面会,向投标人介绍项目背景以及基本情况,并解答投标人合理疑惑问题,确保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最优化。

  无论是将“资信分+技术分纳入”评标办法,还是推行“项目经理评分”、首次将中标企业的技术标内容纳入合同条款等,这些尝试都表明,温州又一次担当“探路者”。记者吕进科

  来源:温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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