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瓯海龙湾发布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实施办法

温州网2023-05-22 08:29

  温州网讯 5月20日起,鹿城瓯海龙湾三区陆续发布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初中报名时间为6月2日起,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5日起,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里办”报名。值得注意的是,受“二孩政策”实施影响,今年适龄儿童入学人数较多,仅鹿城区就预计比去年增加30%。

  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更便利

  记者从鹿城区教育局了解到,非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参加鹿城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并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可凭鹿城区新居民服务中心出具的“新居民入学资格认定卡(持有居住证/达到居住社保条件)”向指定公办学校(报名点)报名。“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具体要求为:父母一方需持有在鹿城城区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

  如相关材料达到线上审核要求的,将提早告知免去线下指导确认环节;如材料缺失未达到线上审核要求,及时通过“浙里办”报名系统补交材料。

  居住在瓯海区内的新市民子女入学公办学校应参与全员积分入学,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新市民子女的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有一方在瓯海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暂未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对象,至少一方在瓯海区办理“居住登记”和缴纳社保)。

  2023年开始,瓯海区的新市民子女就读公办中小学,均将采用“全员积分入学”的方式统筹安排。新市民子女入学,其监护人须及时在瓯海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否则将难以参与全员积分。

  允许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转入公办学校“长幼随学”

  “长幼随学”是指允许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参加同一所民办学校或转公学校电脑摇号录取时,若其中一位被录取,可由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长幼随学”就读同一学校,并相应追加计划录取。

  今年在“长幼随学”方面出现的变化有:龙湾区允许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转入公办学校“长幼随学”;民办学校原则上不得以“长幼随学”为名转入学生;如果民办学校出现学位空额时,可安排“长幼随学”转入学生,但须通过公开报名、电脑派位确定转入学生。

  瓯海区允许在非学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在符合转入条件前提下,跨县域或县域内跨校转入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实现“长幼随学”。允许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转入公办学校“长幼随学”;民办学校原则上不得以“长幼随学”为名转入学生。

  瓯海实验中学教育集团

  今年起不再摇号招生

  三个区民办学校招生报名人数未超出计划数,一次性全部预录取;超出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预录取;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派位顺序号从未被任何学校预录取的学生中依次递补。

  如被两所民办学校同时预录取,需在规定时间内选择一所学校进行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同放弃预录取。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或者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的,不再参与民办学校后续批次报名和录取,按公办学校招生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2023年开始,瓯海区实验中学教育集团将不再执行摇号招生政策。

  瓯海10所幼儿园新建投用

  记者在瓯海区招生工作会议上获悉,2023年,瓯海区有10所幼儿园新建投用:瓯海区第三幼儿园桂华园区、瓯海区第十一幼儿园、温州高铁新城第二幼儿园、瓯海区第十幼儿园、瓯海区榕盛幼儿园、瓯海区朝霞幼儿园、瓯海区梧田中心幼儿园、温州南部新城第二幼儿园、瓯海区帆海幼儿园和温州南部新城第三幼儿园。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

  鹿城瓯海龙湾发布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实施办法

  初中:6月2日起报名 小学:6月5日起报名

  记者 王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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