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消防控制室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核心枢纽,也是指挥火灾扑救引导人员安全疏散的信息和指挥中心,如此重要的岗位竟然有人持“假证”上岗。
5月18日,市公安局鹿城分局对鹿城区一持假消控证上岗的男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原来在本月10日,鹿城区双屿街道执法人员在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在辖区某小区消控室开展检查时,发现消控室空无一人,片刻后消控室人员刘某才赶到现场。后执法人员根据刘某提供的消控证,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系假消控证。随后,执法人员立即将情况反馈给辖区派出所,由派出所民警将刘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据刘某交代称,该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是自己花3500元购买的。刘某通过非法途径购买到伪造的职业资格证,其本身也不具备消防专业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刘某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并收缴伪造的职业资格证书一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中明确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部门提醒:消防安全不容作假,使用假证上岗是违法行为,不熟悉消防控制室的相关业务,在火灾发生时不具备处置能力,会引发严重后果。而这些使用假证的人员,在单位发生火灾的时候,不但不具备保护单位扑救火灾的能力,反而很有可能因为人员疏散不及时变成酿成火灾事故的致命因素。
来源:温州晚报
原标题:鹿城首例!消防控制室人员假证上岗被行政拘留
记者 叶雄伟 通讯员 李芳芳 黄子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