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收到短信看了好几遍,11月电费280元,12月直接升到1172元,多了将近900元,太离谱了。”1月5日,家住鹿城区七都街道的陈先生被刚出炉的12月份电费账单“刺”了一下,高昂的电费令他一度怀疑自家是否被恶意“偷”电。
陈先生询问电力部门后才发现类似情况不在少数。据鹿城供电分局统计,自1月1日发布12月电费账单以来,该部门短短四天时间接到了109个针对电费异常的咨询电话,较往年同期翻了一倍,多数住户还申请了电表校验。
“冬天天气比较冷,电费增长也是可以预期的,只是没想到会涨这么多。”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家一共五口人,日常用电量较为固定,进入12月份,为了御寒多次开空调取暖,电费也随之上涨。“但开空调肯定也没有夏天开得多,夏天电费也才300多元。”
同样心疼电费“猛涨”的还有家住水心住宅区的李女士,经查询,12月份她家电费达到635元,较11月份的186元增长明显。“这一个月的电费都能抵上过去半年了。朋友得知我家电费都打趣说我们是‘大户人家’,其实我家大都是刚需用电,平时也很节约。”
李女士分析,电费上涨可能与疫情影响有关。一家三口12月下旬开始先后感染新冠,居家时间较多,导致耗电量增加。即便如此,李女士仍旧认为600多元电费还是偏高了。
随后,李女士登陆“网上国网”App查询发现,12月家庭年用电量已经超过4800千瓦时,开始进入第三阶梯用电,相较于第二阶梯上涨0.25元每千瓦时。
“其实很多家庭12月份电费突然增高,都是因为进入了‘第三档电价’。”鹿城供电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自2012年起,浙江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电价依据相关文件,按年用电量实行分档计费,共分三档。
通俗来讲,第一档额度为2760千瓦时,该额度以内的用电按照0.538元每千瓦时进行收取;第二档额度为2761-4800千瓦时,该额度以内的用电按照0.588元每千瓦时进行收取;第三档为4800千瓦时以上,用电按照0.838元每千瓦时进行收取。
“受疫情影响,12月,许多市民居家办公、上网课,空调、电视、电脑等电器使用率比往年显著提升,进入第三档计费的用户增多。此外,由于今年夏天天气炎热,不少市民过早消耗了‘用电额度’,提前进入第三档,这也导致了部分用户电费长期居高不下。”有关负责人表示。
至于市民担心电能表的计费问题,电力部门回应,电能表从出厂到使用,要经历重重关卡。首先要经过生产厂家出厂检定,还要经历计量室内检定,最后经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抽样检定合格,方可安装使用,一般不会出现故障。市民如对电费有疑问,可下载“网上上国网”App查询或咨询当地供电营业厅。
电力部门提醒,进入2023年,电费重回第一档计价,市民仍要注意节约用电,适当调整空调、热水器温度,减少家用电器待机时间,降低能耗。家里人口较多的,可申请享受一户多人口的用电优惠政策。
来源:温州晚报
原标题:
电力部门:12月份不少市民长时间居家,导致用电量增加,进入“第三档电价”计费
电费比上月猛增900元,有人“偷”电?
记者 许雅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