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医保局获悉,根据浙江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等15个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将新冠病毒感染治疗药物和居家治疗常用药物中,尚未列入医保支付目录的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抗病毒滴丸等15种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1月6日起,市民即可刷医保购药。
这15个药品分别为: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氨酚麻美干混悬剂、珍元清咽散、川贝清肺糖浆、复方鱼腥草合剂、复方鱼腥草滴丸、芙朴感冒颗粒、珍黄胶囊、天一止咳糖浆、抗病毒滴丸、复方甘草浙贝氯化铵片、地喹氯铵、愈创甘油醚、福尔可定。
此次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按照甲类管理,医保支付期自2023年1月6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
来源:温州晚报
原标题:医保支付期至3月31日止 15种药品今起临时纳入医保
记者 谢施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