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外摆位”试点方案》修订政策解读 允许白天有序摆摊

温州网2021-11-03 08:11

温州网讯 本月1日公布的《鹿城区“外摆位”试点方案》修订政策解读透露,该试点方案删除了试点方案申报要求“(三)‘外摆位’的开放时段仅为夜间(时间段由各个“外摆位”设置方案具体制定)”的内容。

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此解释称,删除以上内容主要目的就是适当放宽外摆限制,满足企业需求,提升商业氛围,同时也符合目前实际情况。

该修订政策解读还透露,该试点方案申报流程修改为“‘外摆位’设置由商户(法人)提出申请,属地街镇牵头,充分调研评估,确定允许设置的区域、规模、数量和时间,制定‘外摆位’具体可行性设置方案。”修改的目的就是减少审核环节,优化备案流程,提高备案效率。

“外摆位”的设置及管理要求修改为“按照垃圾分类要求,有序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施,并做好分类投放,保持设施整洁、完好。”根据浙江省垃圾分类的相关要求,单位、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对应的收集容器,不得随意抛洒、倾倒、堆放或者焚烧。

“外摆位”是指在不影响群众生活、交通通行以及市容环境卫生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业主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公共空间,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适当设置相应的休闲和绿化美化设施,方便顾客进行消费和休闲活动,提升商业氛围。

2020年4月8日《鹿城区“外摆位”试点方案》出台以来,目前已完成银泰、时代广场、大南里等12家企业“外摆位”活动备案。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表示,鹿城区“外摆位”试点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原方案外摆时段仅限于夜间,无法满足实际需求。该局结合实际,对该试点方案申报要求、申报流程等内容进行部分修改。

来源:温州晚报

原标题:《鹿城区“外摆位”试点方案》修订政策解读  允许白天有序摆摊

记者 高玟

向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