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日前,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管理,进一步提升课后育人水平,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市教育局联合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十大部门,率先出台《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
《导则》从以下七个方面提出指导建议:
一、项目实施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一校一策”制定课后服务方案,实施放学后托管服务、初中晚自习服务、免费线上学习服务、暑期托管服务、配套就餐服务等项目。
放学后托管应在看护、指导完成作业、进行个别辅导与答疑等基本服务基础上,把运动作为每生每天常规活动,保证学生每天在校内体育锻炼时间达1小时以上,设置菜单式拓展性课程,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
二、模式选择
在保证“5+2”模式基础上,《导则》提供五种放学后托管服务模式作参考,分时段开展,各校可结合学校特色精心设置课程模式,鼓励实施以社团、兴趣小组为单位的选课走班模式,推进因材施教,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和特长发展。初中晚自习服务采取“自主学习+个别辅导、自学指导、学业答疑”模式,不得进行集体教学或统一补课。暑期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可借鉴放学后托管服务模式灵活组织实施。
三、资源配置
建好专用教室场所,提升新建、扩建、改建学校的建设品质。提高普通教室和艺术教室建设标准,充分挖掘学校空间,增加功能室,建设非正式学习空间,保障体育活动用地和设施,加强综合实践教室和实践基地建设。配足配齐功能室所需的教学实物。加强新型教学空间建设,提升通用教室多媒体教学装备水平。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资源平台的应用价值,支撑学生自助学习。
四、团队建设
课后服务工作人员应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原则上不少于70%。鼓励名优骨干教学工作者到师资力量薄弱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后服务。各校可根据学生需求和课程设置需要,聘请专业院校教师、优秀大学生、退休教师、家长和社区志愿者以及文体艺界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开展,同时《导则》提供了引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应遵循的程序。加强教师关爱,统筹协调教师日常教学教研活动和课后服务管理工作,确保“轻负高质”。课后服务工作补贴人均每小时发放标准原则上按当地教师人均每小时工资的1到1.5倍计算。
五、安全管理
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建设,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建立健全学校访客系统,加强饮食安全监管和学校卫生保健管理,制定合理的错时放学制度,完善风险保障机制,加强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教育。强化校园周边治安整治,深入推进公安系统“智慧护学岗”建设,全面融合学校、公安警力、综合行政执法、网格员及家长志愿者等力量参与共管共治,做好校园出入口设置和校园周边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定期开展校园周边整治工作。加强初中晚自习放学,公安部门协调街道实现群防群控,启动“亮灯工程”,学校利用数字赋能加强家校信息沟通。
六、经费保障
建立政府和社会成本分担机制,完善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按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确定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 。经费不足部分由属地财政制订政策予以补助。
七、家校协同
鼓励家委会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管理,组建家长志愿者团队,鼓励家长与孩子参加亲子活动,建立家长课程资源库,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打造家校共育生态圈助力课后服务开展。
来源:温州教育发布
原标题:新要求!温州11部门联合,中小学课后服务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