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近日,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一起随意倾倒生活垃圾行为,在违法当事企业“零口供”“零配合”情况下,该局通过见证人询问笔录、视频资料等方式锁定证据,对当事物业企业开出5万元“罚单”。
今年6月,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桥中队接群众投诉:有人在翠微大道某小区北门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垃圾包括:食品包装袋、塑料袋,还有吃剩的食品、树叶等),体积约60立方米。得知情况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调查取证,并给该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开具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而让执法人员没想到的是,对于执法人员开出的《整改通知书》,当事企业温州市某物业管理公司不仅拒不签收,还拒绝配合。在当事企业完全不配合的情况下,新桥中队联系询问现场环卫工人、小区业主、社区工作者等,制作了旁证笔录,并通过进一步查办,形成了完整证据链,确认了违法当事企业系温州市某物业管理公司。
经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最终开出了一张行政处罚单,当事企业将面临5万元的处罚。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小区有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物业拒不签收整改通知书 瓯海区给这家物业公司开出5万元“罚单”
记者 蒋文泽
通讯员 吴红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