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述法, 让一把手挑起“法治”担子

温州网2020-07-10 08:04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乐清市大荆镇镇长郑志坚汇报法治乡镇建设工作。

  温州网讯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一把手’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更好发挥第一责任人的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在今年4月召开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二次会议和日前召开的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党政负责人代表首次在会上向上级首长专题述法,无不释放出这样的信号:让法治成为党政一把手的底线思维。

  如何让“一把手”挑好“法治”的担子?去年12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方案》后,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随即出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全省市、县两级开展,并进一步细化了述法主体、内容、方式方法等。

  作为全省试点地区之一,温州加码推出“硬核”举措,出台《温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扩大述法主体范围,敲定述法重点内容,创新述法方式方法。

  把述法单独拎了出来,再也不能“一笔带过”。通过这样的形式,温州倒逼“一把手”反思自身的法治思维意识,在述法中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

  怎么述法?

  “牵头召开全区政法、信访和依法治区委员会等11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并对法治相关工作作出批示37次;出台《改善民营经济法治环境12条意见》《司法保障和护航“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的若干意见》等8个政策,修改和废止限制民营经济公平竞争文件49个;率全市之先建立行政争议化解周例会制度,行政败诉率从20.4%下降到8.5%……”在4月17日召开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鹿城区委书记姜景峰口头汇报了个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干货满满的内容,是姜景峰根据述法职责清单、会议时长和工作重点反复修改才敲定的。“安排我作为3位代表之一述法,这既是一种肯定,更是一次鞭策。”他认为,只有把最硬最实的举措亮出来,才有说服力。

  有别于以往只要年终述职报告中有“法治”内容就是述法,现在须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温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温委办发〔2018〕43号)明确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进行述职述法。

  《方案》还要求述职述法内容应当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年度法治温州(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紧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本地本部门法治建设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重点报告第一责任职责履行情况、存在的问题不足以及下一步改进举措。

  对于这些变化,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黄阳栩感受颇深:“往年述法是和年终述职、述学、述廉结合进行,主要报告学法用法情况。今年的述法工作,在形式上更加独立、在内容上更加有针对性。”6月24日,他在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暨法治乡镇(街道)建设推进会上,作为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人汇报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

  有何创新?

  强化“关键少数”引领,落实《温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完善年终述职述法内容,温州一直在不断创新思路。

  为了将法治思维向基层延伸,温州在全市全面铺开“一把手”述法试点工作,述法主体范围涵盖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市、县(市、区)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据统计,温州2019年领导干部述职述法试点工作中,述法主体人数达到了8690人。

  不少县(市、区)在方案落地时,将述法方式由“自选动作”升级为“规定动作”。在依法治市、县(市、区)委员会会议上述法,组织部和司法局共同制定述法内容、将述法主体进一步延伸到乡镇……各县(市、区)“一把手”述法方式不断创新。

  乐清市大荆镇镇长郑志坚在去年12月19日参加了大荆镇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报告会,第一次以大荆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进行述法。他坦言,单独述法,让班子成员认真回顾工作、翻看文件,把过去一年中与法治建设相关的工作都挑了出来。“打造石斛田园综合体、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利奇马’台风灾后重建……”经过一次次打磨梳理,他们挑选了最具代表性的工作实绩,让述法总结得“色香味俱全”。

  除了在年终考核大会上向党员干部公开述法、在法治会议上向上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公开述法外,温州还将述法方式方法扩大到在网站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述法。

  “2019年4月2日,主持召开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强调要加强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征收程序、降低行政败诉率……”在温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市长上一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均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效果如何?

  “这次述法工作,既是对我委2019年法治建设情况的回顾总结,也是我个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又一次深入思考。”黄阳栩坦言,最大的感触就是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把法治思维作为平时带队伍、抓工作的底线思维。

  为此,他在推动发展改革工作中,“既没有超越法律法规的业务工作,也没有脱离业务工作的法律法规”,日常履职必须做到“办事件件依法依规、说话句句有根有据”。只有不断强化全体人员的法治思维,才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确保发展改革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同样,从自己的业务角度出发,从不同角度上阐述对法治工作的理解和看法,也为与会人员带来法治的思考。

  在大荆镇司法所设立大荆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的模式,通过郑志坚的述法,为其他乡镇“加速”法治化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许多慕名而来的温州各地司法局负责人,参观学习后纷纷表示,会将经验带回去,以“法治”服务更多当地百姓。

  市委依法治市办常务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卢斌表示,接下来,我市将继续在丰富述法形式、加大述法内容公开力度、加强述法情况核查核实和提升成果运用等方面完善举措,强化问题导向,动真碰硬,推动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真正把法治贯穿到履职行权全过程。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 李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