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出台 最高奖励60万元

温州网2020-06-25 09:04

  温州网讯 日前,温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财政局、市新闻出版局出台《温州市“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鼓励调动广大市民群众举报我市涉及“扫黄打非”的有关非法活动,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最高可获得60万元奖励。市民群众可通过举报电12318和电子邮箱wzsshdf@163.com等形式进行举报。

  举报范围为:出版、制作、印刷、复制、发行、传播、寄递、储运含有违禁内容出版物(含网络出版物)的行为,伪造、假冒出版单位或者报纸、期刊名称出版物及设立网站等16项涉及“扫黄打非”的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人员以书面、来访、电话、电子邮件、互联网或者其他形式,举报温州市范围内涉及“扫黄打非”的有关非法活动,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按规定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对举报反映涉“黄”涉“非”问题和线索,形成行政处罚案件的,给予举报人500元至5000元奖励;形成刑事案件的,给予举报人5000元至1万元奖励;举报反映影响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的线索,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1万元的奖励;举报的有关非法活动(含网上网下)被列为全国“扫黄打非”办挂牌督办案件,或有其他特殊重大贡献者,可按照每案所涉及出版物(包括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经营额的2%以内的奖励金予以奖励(个案奖励金不超过60万元)。

  来源:温州晚报

  王乐乐叶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