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多辆轿车停在绿化草坪上?这样毁绿可不行。近日,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仰义中队查处一起破坏绿化案件。
5月18日上午,仰义中队执法队员在巡查至仰义街道龙川村时,发现该村绕西南高速附近的一块绿化带上,有近10辆轿车停在草坪上。这样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植被的生长。随后,执法队员对此事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查,这些停在草坪上的车辆,其车主均为周边居民以及企业职工,当事人为图方便,擅自将车停放在草坪上,已造成草坪破坏。随后,仰义中队对该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仰义中队相关负责人说,根据《温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在绿地内挖坑取土、堆物、停车、放牧、动用明火、开垦种植、倾倒废弃物。第二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广大市民,城市的绿化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每位市民的共同财产,爱护城市的一草一木是每个市民的义务。同时,这也是体现城市文明的表现。希望市民自觉提高素质,共同维护美好的城市环境,对恶意损害市政绿化设施的行为,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蒋文泽 通讯员 苏中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