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近日,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温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温州市城市书房扶持补助办法》,为规范和加强城市书房建设提供了政策指引和扶持。
《办法》规定,对符合选址条件的市区城市书房,建成并通过验收合格的,配备自助借还、安全门禁等设备,并一次性给予2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用于阅读空间的环境装饰及服务设施购置。对于场地的选择,要求新建城市书房应符合温州地区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能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同时满足“15分钟阅读圈”服务网络要求。具体规定新建城市书房应该位于一楼临街、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环境安静,符合安全、卫生及环保标准的区域,周边市政配套设施条件良好。城市书房与其他文化设施合建时,必须满足其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
另外,针对运行满一年的城市书房,进行星级评定,根据不同等级给予4-6万元的补贴,考核未达到三星等次的城市书房不予补助。同时,建立城市书房退出机制,对于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的城市书房予以退出。
自2014年首家城市书房开放至今,我市已建成城市书房88家。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程潇潇 通讯员 李炳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