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店洗的衣服干净吗?服务操作都符合规定吗?今年9月份至10月底,市消保委联合鹿城区消保委对鹿城区多家洗涤单位的洗涤服务进行比较试验,今天上午市消保委公布13家洗涤店抽样结果。
据介绍,此次试验活动是由鹿城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统一采购同款的女士夏装、女士短裤各13件,分别送13家洗涤单位进行洗涤。洗涤单位包括莫好克、凯旋门、福奈特、衣二三亮洁等4家经营企业和泰洁、欧依派洗衣、香衣源、玛丽阿姨等个体工商户,其中莫好克、凯旋门、福奈特、衣二三亮洁、泰洁属于连锁洗涤品牌,在鹿城区范围内有3家以上连锁店或加盟店。
据悉,此次试验分别从各洗涤店的信息公示、收件记录情况、收件服务水平、保值服务、取件告知、开具发票、检测结果等方面进行。
营业执照、服务价目表和售后电话是经营单位的服务标签,代表了经营单位对自身服务质量的保证和承诺,信息公示是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的客观条件,也是消费者对经营单位最简单、直观的了解。试验结果显示,有2家单位完全符合公示规定,其余11家单位均存在不同程度上的违规行为,其中,8家单位营业执照未公示,1家单位营业执照公示位置不醒目;2家单位未公示服务项目和服务价格,1家单位公示的服务项目和服务价格不齐全;1家单位未公示售后电话。
9家单位能够在收件后提供洗衣凭证,有3家单位记录不齐全,其中玛丽阿姨未进行收件记录。经营者缺乏和消费者的有效沟通,洗涤方式和洗衣凭证内容填写不规范情况严重。
据了解,本次比较试验前期分别为13家抽样单位准备一件存在明显瑕疵的问题衣物,比较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衣服问题包括:易褪色、有烟烫洞、有破损、有裂缝等。试验结果显示,仅3家单位能够发现全部问题衣物,并作服务提醒;另外有6家单位未能发现全部衣物问题,但能将送洗的衣物油渍和污点明示并提醒;其余4家单位未履行任何服务前告知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时,经营者有义务告知,并在单据上注明,以避免发生消费纠纷。经营单位未发现问题衣服或在服务前没有尽到提醒和告知义务,对于因送洗衣物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纠纷应承担赔偿责任。体察结果显示,多个门店,均未在醒目位置明示营业执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也没有设计消费纠纷时的投诉受理电话、行业规范等,信息不够透明公开,易引起消费纠纷。
根据规定,衣物洗护后出现钮扣、配件等附件损坏或丢失,经营者可予以补配,不能补配的,予以洗涤费1-2倍的补偿;?衣物洗后受到损坏,损坏程度较轻或不在明显部位,衣物仍可以穿着使用的,按衣物洗涤费的1—10倍补偿;衣物丢失或因损坏不能穿着使用的,按洗涤费10-20倍给予补偿;对于实行议价清洗的衣物,因经营者的责任造成损坏、丢失的,或经专业技术鉴定未能达到洗染质量标准要求,并直接影响衣物原有质量而无法恢复,经营者应根据与消费者收衣时议定的理赔金额予以赔偿。试验结果显示,有3家经营单位不能提供保值服务(议价清洗服务)。
试验结果显示,有4家经营单位能够在衣物洗涤完成后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提醒顾客及时取件。
发票作为消费者重要的书面证据留存,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也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最有效行为。而检查的单位仅3家经营单位能够提供发票,另外10家经营单位明确表示无法开具发票。
洗涤服务项目比较情况
检测结果显示,26件样品中,有23件(条)服装PH值不符合标准要求,仅有3件(条)服装符合标准规定,合格率仅为11.54%。13家洗衣店中,没有1家洗衣店干洗后的衣物PH值完全符合标准规定。
洗衣PH值统计情况
另外,SB/T10989-2013《衣物洗涤质量要求》规定,细菌总数应≤200CFU/25平方厘米,大肠杆菌和致病菌均不得检出/50平方厘米,本次样品的微生物指标检测显示良好,整体卫生状况较好。
“如何更简单、直接的提高消费者对洗涤行业的认知度,督促经营者自律、诚信经营才是本次比较试验的最希望能达到的目的。”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消费者应选择规模大、有资质、信誉好、技能水平高的洗染服务经营场所;洗涤高档衣服时,尽量购买保值精洗服务,书面约定衣物价值,以便索赔时有理可辩,在送收衣物要与经营者一同检查,确认口袋里是否有遗留物品,对衣物上是否存在破损、变形、变色、污渍等瑕疵,并保留凭据;取衣服时一定要当面检查,发现有服务质量问题时,要在店内当场提出,及时解决,必要时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拨打12345投诉。洗衣店通常将衣物干洗后装在塑料袋子里,导致干洗衣物中残留的化学物质和水蒸气难以挥发,消费者拿回衣物后,应取下袋子先在通风处晾一晾。
来源:温州新闻客户端
记者:鲍南南
通讯员:公哲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