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池东路一店面违建7年未处理?官方和店家这样说

2018-08-30 08:13
  

  市民反映的马鞍池东路违建

  温州网讯 “市区马鞍池东路的叶同仁堂店面存在违建,沿街店面未经审批擅自原拆原建。”近日,多名市民反映,称这处违建存在多年,却迟迟未能处理。执法部门表示,此前已经拆除150余平方米违建,另有部分系擅自原拆原建,需补办手续。

  药店店长:

  店面是从私人手中租下的,对违建问题不知情

  马鞍池东路294号原为荷花村委会的办公楼,是一处沿街院落,由5幢一至二层的小楼构成,产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为786.8平方米。2006年,该处院落经过拍卖由私人买下,现出租给温州叶同仁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作为经营用房。

  施先生是原荷花村村民,据其介绍,十多年前村委会撤销时,该处小院作为村集体资产被拍卖处置。“房屋被买走后进行了原拆原建审批,建造的时候他们把面积扩大,超过了审批标准,临街的那幢店面更是没有审批直接拆建了。”施先生认为,这一行为侵害了周围邻居的权益,但执法部门却迟迟未予处理。

  记者昨天在现场看到,这处院落目前开着叶同仁堂药店,沿街有两幢2层楼房,院落内还有3幢小楼。该药店店长告诉记者,他们是从私人手中租下此处店面,并出示了产权证复印件,对于村民反映的违建问题他表示不知情。

  部门说法:

  属违建部分早已拆除,其余尚需补办手续

  针对市民的投诉,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本报发来《关于马鞍池东路294号违建处理情况的说明》。说明称,2011年该处进行危房改建,同年5月14日因涉嫌存在未按照规划许可证建设的违法行为,被该局辖区中队立案查处。此后经鹿城规划分局复函认定,违法行为分为两类:

  1.南北走向院子里的部分建筑,因建设单位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存在移位、扩建等情况,属无法采取改正措施的,情节相对严重,建议对超行政许可面积153.92平方米予以拆除。

  2.东西走向面向马鞍池东路的1幢2层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危房拆建,建筑面积136.12平方米,程序上不到位,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

  “根据规划部门的认定,我们早在2012年就已经对153.92平方米的超出部分予以拆除并整改到位。”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门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沿街东侧的这栋楼房原本是危房,产权人自称是加固修复,由于墙体老化严重,实际上是整体拆除后重建了,规划手续上不到位,可以通过补办相关手续解决。

  该负责人介绍,该处店面因政策问题,拍卖后土地至今还未过户,仍然登记为村委会,导致规划手续至今无法补办。执法部门下一步将同规划部门对接研究解决该问题。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谢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