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3个批次电动车被检出不合格 看看都有哪些

2018-08-29 07:40

  温州网讯 昨天,记者从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于近期对鹿城、苍南等地区流通领域销售的电动车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了7家受检单位销售的15批次电动车,其中3批次电动车被检出了不合格项目。

  据该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该局在苍南县共抽检了7批次电动车,经检测,均合格。它们分别是,苍南县灵溪镇从惠电动自行车商行销售的、由台州安琪儿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款安琪儿电动车,苍南县灵溪镇爱尚电动自行车商行销售的、由温州爱尚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款爱尚电动车,苍南县绿佳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销售的、由绿佳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款绿佳电动车,苍南县起赛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销售的、由台州市黄岩台豪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款台翔电动车(金龟王)和1款台翔电动车。

  另外,该局在鹿城区共抽检了8批次电动车。其中,鹿城区滨江陈久巨电动车店销售的、由浙江钻豹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1款五星钻牌电动车,鹿城区洪殿奔的电动车行销售的、由浙江嵛达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3款新的牌电动车,以及鹿城区洪殿奔的电动车行销售的、由苏州龙跃锂动车辆有限公司生产的1款珑玥LONGYEAH电动车。经检测均合格。而鹿城区滨江陈久巨电动车店销售的、由天津钻豹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款五星钻豹电动车,鹿城区南汇奔宝电动车店销售的、由常州达源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1款兰琪尔电动车,鹿城区滨江陈久巨电动车店销售的、由广东富士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款奥娃电动自行车,均被检出不合格项,不合格项涉及轮胎宽度、整车重量、最高车速、反射器鸣号装置、脚踏行驶能力等。

  据悉,此次被检出的不合格商品,该局已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对消费者提出退货的,要求经营者负责退货;对于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责令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立案查处。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陈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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