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起 温州救护车启用新收费标准

2018-07-21 11:34

  温州网讯 记者从市急救中心获悉,从7月30日起,市急救中心对院前急救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救护车费仍然保持3公里内收10元,3公里以外每公里加收2元的标准不变;院前一般急救调为130元/人次、危重病人现场抢救院前急救调为195元/人次。

  公里数价格不变院前急救费调整

  据了解,目前市急救中心院前急救医疗服务价格是按照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分为院前急救费和救护车费用两部分,其中院前急救费用标准为一般急救100元/人次调为130元/人次、危重病人现场抢救院前急救150元/人次调为195元/人次(包含诊查、治疗、护理、氧气、材料费等,大出血抢救及面罩、气管插管另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再收取);救护车费仍然保持3公里内收10元,3公里以外每公里加收2元的标准不变。

  此次收费标准的调整,是按照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政策执行《温州市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的院前急救收费标准(一般急救130元/人次;危重急救195元/人次),此前,杭州、宁波、绍兴等城市急救收费均已按照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政策执行了上浮30%的政策。

  据悉,收费标准的调整,一方面是为落实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行动工作要求,按照改革行动指南要求,市急救中心将在医院急诊收费窗口或救护车上安装院前急救费用实时结算系统,方便患者结算医保费用。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实现院前急救收费同城同标准,更好地为患者提供优质的院前急救医疗服务,让生命通道更安全、便捷、通畅。

  院前急救费用列入基本医保

  记者了解到,目前院前急救费用是列入基本医保的,可凭120急救人员开具的发票到医保部门报销急救费。

  市急救中心负责人表示,为优化服务流程,实现“0”跑腿,目前市急救中心正在积极与市财政、医保中心、医院等相关单位协调沟通,加强信息化建设,尽快开通救护车上、医院急诊的急救费用医保结算功能,让患者享受到方便、快捷的急救费用实时结算报销。

  而对于“三无”人员、流浪者、低保人群等确需帮助的患者,中心将继续做好收费减免工作,开辟“绿色通道”进行救助。

  据悉,全市目前共设89个急救站点,有救护车187辆,其中本市级61辆,下属各县126辆,基本实现了每5万人配备1辆救护车的国家标准,形成了覆盖城乡的急救网络。

  “实际上,我们的急救资源依然是相对匮乏的。”市急救中心主任甘桦表示,“以去年为例,中心急救出车3.9万余次,但是空车率就达到了21.1%,相当于每5趟车中就有1趟跑空,多数原因是部分市民虚假呼叫或者恶意骚扰,还有一些流鼻血、感冒、吵架、转院等非紧急呼救挤占急救资源,造成了急救车资源严重浪费,使真正需要急救的患者等不到车。所以,救护车采取收费的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资源浪费,确保真正需要急救的群众及时得到救治”。甘桦呼吁广大市民能够理解、支持急救工作,把有限的急救资源让给真正需要的患者。

  救护车收费新标准

  救护车费保持3公里内收10元

  3公里以外保持每公里加收2元

  院前一般急救100元/人次调为130元/人次

  危重病人现场抢救院前急救150元/人调为195元/人次(包含诊查、治疗、护理、氧气、材料费等,大出血抢救及面罩、气管插管另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再收取)

  被浪费的救护车资源

  2017年,中心急救出车3.9万余次,但是空车率就达到了21.1%

  相当于每5趟车中就有1趟跑空,多数原因是部分市民虚假呼叫或者恶意骚扰

  来源:温州商报

  记者:李杨慈 通讯员金汀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