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市教育局日前发布《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在小学施行早上推迟上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2019年9月起,全市各小学全面实施推迟上学。
《意见》提出,小学生低年级段夏季最迟到校时间不早于8:00,冬季最迟到校时间不早于8:15。学校设定的学生到校时间区段应体现在作息时间表上,学生可在该时间区段内自由选择到校时间。有接送车的学校要适当调整接送车辆运行时间,科学安排学生到校上课时间。山区、海岛或偏远地区学校,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学生到校及上课时间。
在保证每周教学活动总量的前提下,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可采用“长短课”相结合等方式安排课时教学时间。小学低年段上午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30。可以采取上午第一节不同年级错时上课、一二年级上长短课,也可以采取其他有效形式安排上课时间。
在不违背国家有关中小学减负规定的前提下,各校可根据学校及周边交通情况,结合城市治堵要求,继续采取错时放学的方式,确保学生安全有序离校。有接送车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育时间及放学时间,并报当地教育局主管科室备案。
针对双职工家长需要提早送学生到校的情况,《意见》明确指出,学校要安排好早上值勤教师,加强对早到学生的管理,切实负责好学生到校后的秩序维护和安全管理,保障学生早到可进校、进校有事做、做事有指导、全程有管护。同时学校要妥善安排早到学生活动。合理安排早到学生的自主学习和晨间活动,并提供必要的场所。有条件的应开放学校图书馆、体育馆等,开展体育、科技、艺术等活动,丰富早到学生的课前活动。要充分尊重学生到校时间的选择,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要求学生提前到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有特殊情况的学生提早到校。
今年3月,鹿城区作为试点已开始实施小学推迟上课。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王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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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在小学施行早上推迟上学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各地各小学可根据年段、季节等因素灵活调整上学时间,其中要求小学一、二年级学生早上最迟到校时间不得早于8:00,冬季还应适当延迟。中小学不得早于8:00组织学生上课,小学一、二年级上午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30。
在全省范围内指导实施推迟上学,这在全国尚属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