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温州全面进入禁渔期 这些海鲜全面“禁爬”

2018-04-17 08:05

  温州网讯 请各位吃货们注意,我市即将进入禁渔期。昨日,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5月1日,我市全面进入禁渔期,海洋捕捞作业将休停。相比于往年,今年我市温台渔场、七星岛、官山岛三个产卵场保护区于4月1日提前进入禁渔期,梭子蟹在餐桌全面“禁爬”。

  8种水产品禁渔期禁售

  东海伏季休渔实施已有30多年。根据《2018年浙江省海洋休渔禁渔的通告》,5月1日我市将进入全面禁渔。

  记者了解到,今年禁渔期相对去年有了新的规定。今年规定了大戢洋、马鞍列岛、岱衢洋等10个产卵场保护区的禁渔期,要求在4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禁止除钓具以外的其他捕捞作业生产。

  温州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叶晨曦介绍,此次提前进入禁渔期的产卵场保护区全省共有10个,其中温州有三个,分别为温台渔场、七星岛、官山岛。温台渔场产卵场保护区面积达1214k㎡,主要保护种类为小黄鱼、大黄鱼、曼氏无针乌贼、鳓鱼;七星岛产卵场保护区面积达868k㎡,主要保护种类为鲳鱼、曼氏无针乌贼、鳓鱼;官山岛产卵场保护区面积达46k㎡,主要保护种类为鲳鱼。

  值得再次强调的是,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水潺、虾蛄8种水产品禁止在市场上销售。

  渔政执法船悉数出动

  4月1日起,温州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启动以保护渔业资源为目的的“三战”执法行动,截至4月16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57人次,出动船艇37艘次,航时203.5小时,航程1959海里,登船检查渔船369艘,检查批发市场、饭店、养殖场等场所120家,收缴违禁渔具1972顶,立案54起。

  按照省局新伏休通告规定,今年海上执法,开展了温台渔场等产卵场保护区和东海带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专项巡航检查。

  4月份起,全市沿海各渔政执法船悉数出动,在海上形成高压执法态势。截至4月16日,市支队共组织开展了两次海上联合执法行动,其中4月2日,市执法支队组织中国渔政33409、33017、33019、33416等四艘执法船开展产卵场保护区专项联合执法行动,查处各类违法渔船12艘,打出我市今年伏休管理违法渔船查处第一枪。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傅芳芳

  -相关链接休渔时间

  (一)单船桁杆拖网(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类、围网类及船敷箕状敷网(敷网)作业休渔时间: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

  (二)单锚张纲张网(帆式张网)作业休渔时间: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农业部规定的海洋捕捞过渡渔具中其它张网作业休渔时间: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三)拖网类及其它未列举海洋捕捞作业休渔时间均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

  (四)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原则上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确需为一些对资源破坏程度小的作业方式渔船提供配套服务提前结束休渔的,应报农业部批准同意。

  (五)捕捞许可证核定两种作业类型或一种作业类型两种作业方式的,只要其中某个作业仍处于休渔期内,则该捕捞渔船仍要进行休渔。不得在休渔期间实施作业变更(变更为休渔时间一致或更长的作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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