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没骨折?东华医院诊断前后矛盾 车祸受伤小伙很委屈

2018-04-17 08:05

4月8日医生诊断为软组织挫伤,X光片检查结果为骨折

4月10日医生诊断为骨折,X光片检查结果为骨折

  温州网讯 小曹出车祸去温州东华医院就诊,第一次检查没发现骨折,他与肇事司机私了获赔3000元。谁知,在东华医院第二次检查时,竟然查出了骨折,至此进一步索赔遭遇困难。

  第一次没发现骨折,第二次却发现骨折,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其中有什么蹊跷?记者就此“骨折”谜团进行调查。

  遭遇车祸去医院就诊

  医生诊断说“没骨折”

  小曹在瓯海蟠凤一家工厂上班。4月8日上午,小曹骑单车去上班,途经慈湖时遭遇车祸。“当时,一辆白色越野车直接撞过来,把我撞翻在地……”小曹回忆,把他撞倒后,这辆车没有停下,反而继续向前离开现场。

  见肇事车辆逃逸,小曹当时就拨打110报警。之后,他打的去上班。“老板看到我左脚脚踝处肿得厉害,就说带我去医院看一下。”小曹说,当天上午,他就去了位于市区葡萄棚路的温州东华医院就诊。

  医生接诊后,让小曹去拍X光片,并在小曹病历上写下诊断意见:左足软组织挫伤。

  “当时,我问医生有没有骨折,医生告诉我没有骨折。”小曹说,一听没有骨折,就觉得没有大问题,医院给他开了一些药后,他就离开了。

  觉得伤势轻决定私了

  肇事司机赔了3000元

  4月10日,交警部门电话通知小曹,说已经找到肇事逃逸的当事司机,让他到交警队处理事故。到了交警队后,除了处理该起交通事故外,小曹还跟肇事司机谈及赔偿事宜。

  “既然医生说我没有骨折,我就觉得伤势比较轻,当时就决定私了算了,对方愿赔多少就算多少。”小曹说,经交涉协商,肇事司机同意赔偿他误工费3000元。

  觉得痛再赴医院检查

  查出“有骨折”

  私了,拿到赔偿款,本想事情到此应该了结。可是,就在私了当天,小曹觉得左脚脚踝还是痛得厉害,他打算再到东华医院看下。

  这第二次检查,医生给小曹拍了CT、磁共振等,小曹为此花了2000多元。检查结果,让小曹大跌眼镜。医院出具报告单,显示结果:左侧后踝骨折。这一次,接诊医生明确告诉小曹:他有骨折。

  “两次检查,接诊的两名医生给出结论,怎么会截然不同呢?”对此,小曹感到很纳闷。因为根据第一次的就诊结果,他已经选择跟肇事司机私了,“如果是骨折这个结果,我不可能就这样跟对方私了啊……”

  到医院讨说法第一次检查结果就是“有骨折”

  为什么第一次检查,没能查出“骨折”?小曹决定找医院讨个说法。

  昨天,小曹到温州东华医院后,该医院急诊科负责人听取了他的反映。“医生接诊患者后,从简单检查开始,第一次不会马上要求做CT、磁共振这些项目。第一次接诊医生没看出骨折,可能与拍的X光片看不清楚有关。”该负责人一开始这样解释。

  随后,该负责人查看了4月8日对小曹的接诊记录,还打印了当天小曹的X光检查报告单。X光检查报告单一出来,上面的结果让大家瞠目结舌。报告单上竟然明明白白写着:左侧后踝骨折。

  “第一次检查,结果就是有骨折,医生为什么告诉我没骨折?”小曹实在想不通,质问该负责人。

  “报告单是当天下午出的,患者没有及时拿走,所以导致医生没有发现骨折……”温州东华医院急诊科该负责人这样解释。

  “医生应该对检查结果查看后,再写出诊断建议,怎能这么轻易给出结论呢?”对于这样的解释,小曹实在想不通。面对小曹的质疑,该负责人没有再给出新的说法。

  交警将作出责任认定是否再次索赔看当事人意愿

  被诊断出骨折,小曹觉得之前肇事司机赔偿少了。昨天,他再次来到交警队,将医院诊断为骨折的情况告知了民警。

  “选择协商解决,是双方当事人的民事自愿行为。至于要不要进一步索赔,还要看当事人意愿……”民警表示,接下来还会召集双方当事人,对这起事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双方的事故责任。

  律师告诉你

  再次索赔不成,可向医院主张赔偿

  “失误”致病情恶化则涉嫌“医疗事故”

  医生没看到检查结果就说“没骨折”,医院有怎样的责任?诊断结果有了“新变化”,小曹能否再次索赔?

  浙江金克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林合敬称,检查结果明明“有骨折”,医生在没看到检查结果的情况下就说“没骨折”,这属于“诊断失误”。有了确切的诊断结果,患者可以再次向肇事司机索赔。如果不成,患者可提起诉讼撤销原来的“私了协议”要求赔偿。如果败诉,这就是因为医院失误导致的“间接损失”,患者还可以向医院主张相关赔偿。

  林合敬还称,如果因为第一次的“诊断失误”,导致患者治疗延误病情恶化,这就涉嫌构成医疗事故,当事医院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吴祖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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