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近日,为深入贯彻“五水共治”的重大战略部署,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消除安全隐患,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联合下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安全监管暂行规定》。
《规定》指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有违反规定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限制通行区域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温州高速交警提醒市民,温州境内以下四段高速公路禁止危化品车通行,看到有危化品车出现,务必及时举报。
G1513温丽高速
仰义至海口
瓯江贯穿整个浙南山区,流经丽水、温州等市。而G1513温丽高速仰义至海口段,基本都是沿江而建,因此禁止危化品车辆通行。
S26诸永高速全线
楠溪江风景名胜区是国家4A级旅游区,也属饮用水二级水源保护区,是永嘉县、乐清市等地的饮用水源。而诸永高速温州段与楠溪江有3处交汇,分别位于199K(花坦出口)、190K(杭州方向距离永嘉服务区2公里处)、181K-178K(岩坦出口与跳远隧道之间),所以从诸永高速开通至今,一直是双向禁止危化品车辆通行。
G15沈海高速
观美至分水关、雁荡至大溪
横阳支江是鳌江的最大支流,也为苍南县境内主河道,其中有一条支流出碗窑,纳罗垟来水,经坑口、小后等地,进入桥墩水库。故G15沈海高速观美至分水关,禁止危化品车辆通行。除了上述3段路以外,G15沈海高速雁荡至大溪段也是禁止危化品车通行的。(温州晚报 杨平峰 小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