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有话说:滩林乱象整治要追究到底打到痛处

温州网2020-04-15 18:44

早前报道:
永嘉楠溪江滩林屡遭倾倒建筑垃圾,到底如何管?
温网锐评:护好这一江秀水,关键在于依法落实到位
永嘉着手整治建筑垃圾堆积滩林乱象 楠溪江保护需建长效保护机制

  温州网4月15日讯  连日来,温州新闻网《代表在线》栏目对“永嘉楠溪江岩头镇下日川村附近滩林遭倾倒建筑垃圾一事”进行了连续追踪报道,引发关注。

  4月8日,永嘉当地环保组织的志愿者向温州新闻网《代表在线》栏目反映,“在永嘉岩头、枫林等地的楠溪江滩林里,屡屡有人倾倒建筑垃圾。”记者接到相关举报后,立即前往永嘉岩头镇等地进行现场走访,并于当天下午刊发了《永嘉楠溪江滩林屡遭倾倒建筑垃圾,到底如何管? 》报道。4月9日,就在报道刊发的第二天,永嘉县岩头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马上组织人员完成该处垃圾倾倒点的清理,并将该乱点纳入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内容,进行了景观设计,并于4月13日完成景观打造。

  作为一名资深的环保人士,市人大代表白洪鲍曾参加过《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意见征求会。为此,他专门制作了一个短视频,对此事进行了点评。以下为点评全文:

  永嘉县属地政府对这起滩林遭建筑垃圾倾倒的事件处置可以说是高效、给力的,体现了永嘉在环境保护领域的态度和永嘉速度。但类似的事件在楠溪江流域的生态保护中只是一个很小的点,如何能从点到面,全面开展拉网式的环境监督和生态资源普查,并且将这种机制有效的执行下去,无疑是《条例》落地后值得关注的问题。

  同时,我们注意到,在此次的事件中,志愿者发现环境问题没有向当地的政府进行反映,反而是向市一级人大主办的《代表在线》栏目进行反映,可见在生态保护的宣传和《条例》的普及上还有待加强。眼下志愿者反映的问题已得到及时处理,但这不是这起生态破坏案件的终点,我们不应该为这事画上一个句号。

  永嘉当地的属地政府和环保、综合执法部门应该做到“强普法,严执法”,继续对这起案件进行追查,适用于国务院颁发的生态损坏赔偿机制,坚决追究相关当事主体赔偿责任。在有法律规定下,不应该用有限公共财政为破坏环境的主体买单。相信只有打到痛处,才会引起足够的重视,不仅要创造生态保护“永嘉速度”,更要用行动铸就“楠溪江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的条文对楠溪江野生动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具体条款较少。尤其在后疫情时期,全国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从严打击野生动物园非法猎捕、贸易的当下,能否在《条例》实施中倾向考虑野生动物和生物多样保护上做出特色,进一步改善楠溪江流域生态环境,以《条例》落地为契机打造出一个漂亮的、区域性生态保护样板,这值得立法部门、属地政府、职能部门的关注和深思!

  (视频由市人大代表白洪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