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保安监守自盗业主包裹 一次拿三个揣怀里

2017-01-23 18:27

  温州网1月23日讯(记者 项锐)近日,温州市桃源花园小区的业主微信群里,都在讨论一件事——终于抓住了偷包裹的小偷,就是小区的一个保安。

  小区包裹不翼而飞 监控拍下保安盗窃一幕

  1月21日下午,桃源花园的一名业主在柜子上翻检包裹,但是怎么都找不到。此刻,也在桃源花园保安室的业主王先生上前攀谈后了解到,这名丢失包裹的业主,在前一天晚上,接到了快递员包裹已经放在保安室的电话。

  这不是桃源花园业主第一次丢失包裹,王先生本人就有过两次经历。“2016年10月份丢过,隔了半个月又不见了一次,一共丢了9个茶饼,差不多300元左右。”他说。

  共同的经历,让王先生对这件事上了心。但是到了下午,这名业主突然在群里说,包裹找到了,不过对于王先生追问,怎么找到的,谁拿的,这名业主却不愿多谈。

  王先生不愿放弃,他一直怀疑这个拿包裹的人是“内贼”。自从王先生丢失第一个包裹后,他就留心上了这件事,发现有过丢失包裹经历的业主不在少数,“粗略统计,每个月能丢个一、二十件,不是内贼,怎么可能有这么的数量”。

  当天,王先生就在群里说,他现在去查监控,一定要查出小偷是谁,得到了不少业主的响应。1月21日晚上,王先生与几个业主聚在保安室里,盯着监控屏幕,终于找到了盗窃的一幕——1月21日凌晨2点14分后,保安室里的一名保安,在一群包裹中,翻检出三个包裹后,揣在怀里,走出了保安室。

  桃源花园物业主任何曼华证实了上述事情。目前,徐某某已经退回了4个包裹,多为鞋服。不过,桃源花园业主群里曾丢失过包裹的业主,正在统计最近几个月的丢失物品清单:有衣服、鞋子、胡须刀、茶叶、厨房用具等物品。

  公安最终不予处罚 保安被公司辞退

  何曼华说,徐某某是永嘉人,大约60多岁,2016年8月份左右,经人介绍来桃源花园当保安,“介绍人是我们公司的员工,他们是同乡,徐某某有在宾馆从事保安工作10多年的经验,有保安员上岗证”。不过,王先生怀疑,徐某某没有拥有保安员上岗证。

  当天,辖区黎明派出所出警,不过最终认为徐某某身为保安,事实具备代为保管业主包裹的义务,所以属于涉嫌非法侵占,为自诉案件,公安最终不予处罚。

  不过,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一来认为,该事件中,应看徐某某是否负有代管业主包裹的义务,如果没有这个义务,这类案件属于盗窃,公安部门应介入处理。何曼华说,他们公司并没有保安具有保管业主包裹义务的规章制度。

  何曼华说,在黎明派出所调查结束后,他们已经于当晚辞退了徐某某,并让他向业主道歉及赔偿。

  非法侵占还是盗窃,网友们对此如何看待?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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