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关于景区、旅游集散中心及经营场所恢复开放的通告

苍南旅投集团2022-04-07 10:48

  关于景区、旅游集散中心及经营场所

  恢复开放的通告

  根据苍南县疫情防控办《关于全县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等级从Ⅰ级调整为Ⅱ级的通告(第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集团旗下景区、旅游集散中心及经营场所自2022年4月6日起恢复对外开放,具体情况如下:

  一、苍南县玉苍山、渔寮、碗窑、炎亭、石聚堂、流石山等国有景区恢复对外开放,各景区将严格执行“限流、预约、错峰”和最大瞬时流量不超过承载量的50%的限流规定,同时严格执行测温、扫“温州防疫码”、戴口罩、扫“场所码”、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浙南滨海(马站)旅游集散中心、大玉苍山(桥墩)旅游集散中心恢复对外开放,并严格执行测温、扫“温州防疫码”、戴口罩、扫“场所码”、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

  三、苍南矾都开元美途酒店、赤溪韭菜园房车营地、玉苍山庄、莒溪溪东村畲族风情民宿、苍南县集散中心旅行社、“苍农一品”品牌门店等经营场所恢复营业并严格执行测温、扫“温州防疫码”、戴口罩、扫“场所码”、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目前全国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县旅投集团在此提醒您出游前请提前预约购票、错峰出行,按规定做好核酸检测,坚持科学佩戴口罩,时刻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不扎堆,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确保平安快乐旅游!

  苍南县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6日    

  来源:苍南旅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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