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再发两项福利 关乎很多人钱包

2017-12-26 09:47

  就在今天,温州又发了两项民生福利。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2017年12月1日起,我市上调最低月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还有就是市区低收入困难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下月起可以申请2017年度公积金贷款贴息了。

  最低工资涨多少?公积金贷款贴息怎么审请?小编带你了解一下。

  温州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达8%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再次提高。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从本月1日起,我市上调最低月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本次平均增幅为8%。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三档: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洞头区灵昆街道为2010元/月;洞头区(灵昆街道除外)、乐清市、瑞安市为1800元/月;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为1660元/月。对应上述各地最低月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8.4元、16.5元、15元三档。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适时调整最低标准有利于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从1994年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以来,这是我市第16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上一轮标准相比,本次平均增幅为8%。

  市区低收入困难家庭购买经适房

  下月起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贴息

  市区低收入困难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下月起可以申请2017年度公积金贷款贴息了。记者今天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此次申请时间为2018年1月2日—2018年1月31日(节假日顺延),申请人可就近选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鹿城、龙湾、瓯海管理部中任一管理部办理。

  根据《温州市区低收入困难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试行办法》,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的职工家庭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即

  (一)温州市区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困难职工家庭;

  (二)贷款贴息对象须正常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7年度内贷款无逾期记录。

  “贷款贴息额度为贴息对象2017年度正常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的40%。”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贷款贴息对象按上一年度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的40%计算后,每月贴息额低于500元的,按实际支付利息的40%计算;每月贴息额度高于500元的,按500元计算。

  申请贴息的家庭,要准备好《温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审批表》、职工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此次公积金部门采取工作日申报和周六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受理申请。

  另外,该中心提醒,申请人家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经济适用住房通过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或者申请人家庭购买其他商品住房、已签订房屋购买合同的,将从当月起终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

  来源:温州日报全媒体

  记者:章映 郭云豪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