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消费在温州!消费维权要推行先行赔付制度

2017-07-08 12:15

  温州网讯在生活中,你是否遭遇过消费环节中的“陷阱”,你是否曾经为了商品质量维权四处投诉?昨日,记者从市政府网站上获悉,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努力以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需求、促进消费,我市正式出台《大力实施“放心消费在温州”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面对消费维权,我市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先行赔付制度,以“谁销售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为原则,督促经营者主动与消费者协商和解,提供快速解决消费纠纷的绿色通道。

  根据《方案》部署,我市要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000家,基本覆盖全市消费较为集中的主要领域、重点场所及经营服务性企业。要求生产领域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数量每年保持在1000批次以上,主要生活性服务业消费者调查满意度达到80%以上。构建消费纠纷即时响应快速处理机制,消费投诉处理率保持在95%以上。有效解决消费领域重点突出问题,提升全市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

  《方案》要求,在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中,我市要结合特色产业,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如大型商圈、商业综合体、特色街区等。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设示范型放心市场110家、放心商店690家、放心网店690家、放心餐饮店850家、放心景区60家、放心化妆品经营单位600家。在提升消费领域中,要聚焦数码电子、家用电器、服装鞋帽、母婴用品、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等百姓普遍关注的商品,针对性地开展流通领域抽查检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数量每年保持在1000批次以上,依法公布抽检结果,及时发布消费预警,查处质量不合格行为。到“十三五”末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和大型以上餐饮企业和学校、养老机构食堂“阳光厨房”建设率达到80%以上。对消费者反映问题较为突出的预付式消费、老年保健品消费、汽车售后维修、个人信息保护、金融消费、教育培训、网络购物等领域开展专项规范行动,破解消费难题。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提出,面对消费维权,我市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先行赔付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三包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以“谁销售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为原则,督促经营者主动与消费者协商和解,提供快速解决消费纠纷的绿色通道。政府还要建立统一投诉举报平台,畅通消费者诉求表达、矛盾化解和权益维护渠道,对消费投诉实行首接负责、快速处理,推动消费维权便利化。

  据了解,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2016年消费维权形势分析报告显示,2016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举报投诉指挥中心共接到电话80606个,其中咨询电话59036个,投诉电话18608个,举报电话2962个。去年受理投诉总量(加上来信、来访、传真、互联网、市长专线、应急联动、上级交办等)共20310件,涉及的争议金额为4081.9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68.43万元。2016年投诉热点与难点集中在鞋类、服装类、汽车、通讯产品、网购、预付消费。

  来源:温州晚报记者:胡晚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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