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多万元投资款要打水漂?律师:是刑事犯罪还是经济纠纷,关键看证据

温州网2024-08-13 09:29

  方女士(左)向陈文俊律师咨询法律问题

  温州网讯 “1000多万元投资款打了水漂!”自以为遇到了能人,在一年多时间里向对方汇款1000多万元用于投资,结果别说盈利,就连本金也拿不回来。8月10日,市民杜女士向记者反映了她的这一遭遇。

  杜女士:

  跟朋友一起唱歌认识方某

  一年多汇1000多万元用于投资

  杜女士说,持续高温天气让空调生意火爆,但从事空调安装的她与丈夫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家里的房子因还不上500万元的抵押贷款,已经被法院查封,接下来要被拍卖。她和丈夫只能住在没有空调的出租房里,连亲戚也不敢见,因为无法归还从他们那里借来的钱。

  杜女士目前的遭遇,起因要从十几年前开始讲。当时,杜女士与朋友一起唱歌时,认识了方某。“医院里很难挂到的号,他(方某)都能挂到。”从此,杜女士对方某高看一眼。在此后的交往中,杜女士得知方某从事大数据业务,与政府部门打交道比较多,还是外地一家温州商会的会长,人脉很广。

  杜女士见方某有门路,就在2020年3月至4月先后汇款500万元给方某用于投资,并签订了一份投资协议。到了2020年8月份,方某说投资政府项目获利100万元,把500万元本金还给了杜女士,并说她的分红已继续用于投资。

  方某的这一举动赢得了杜女士的信任。在2020年至2021年的一年多时间里,将自己家的房子抵押贷款,将公公的厂房抵押,还找父母、姐妹以及亲戚借钱,共筹资1000多万元分4次汇款给方某,其中两笔有签投资协议,另外两笔因方某说自己在外地没签协议。

  杜女士拿出了2020年至2021年的银行流水单。银行流水清单显示,杜女士共给方某汇款1000多万元。

  方某:

  公司现金流出问题他成失信人

  杜女士所说与事实“有出入”

  杜女士说,她原本以为这笔投资很快会产生收益,哪知道方某那里一直没动静。她联系方某,方某就找各种理由推脱。2022年10月,方某的公司与杜女士的公司签订了“往来款结算协议书”,约定了分步骤的还款日期,第一笔还款金额250万元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可是到了约定时间,杜女士没收到这笔250万元。

  “公公生病抢救没钱,联系他(方某)拿10万元,他都不给。”杜女士表示,后来她通过各种渠道得知,方某对他自己的亲戚很大方,帮忙还房贷,有的亲戚结婚还送上大额礼金。

  根据杜女士提供的方某电话号码,记者拨打多次后联系上方某。方某表示,他与杜女士认识已有十几年,生意方面的合作也有七八年时间,一直有资金往来。去年,他的公司因为现金流出现问题,有关银行与十几名供应商将他起诉到法院,他成了失信被执行人。原先他担任的外地温州商会会长,去年换届时已换了别人。

  “我们之间的账没算好,她(杜女士)不能凭自己的想法,说我欠她多少钱,做生意总有亏有赚。”方某说,杜女士说的一些情况跟事实有出入,他的公司跟杜女士的公司签订“往来款结算协议书”,也是事出有因,具体情况不便说。近年来,他与杜女士夫妻沟通时,希望通过第三方或者法院把这笔账算清楚。

  至于将账算清楚后,是否归还杜女士一家的钱,方某回避了这个问题。

  律师:

  需找到证据排除经济纠纷

  否则无法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据相关查询证实,目前方某已因牵涉多起官司被列为被执行人。对于杜女士一家来说,等待方某还款的过程中遇到诸多变故,公公病逝、丈夫精神出状况等。为了讨一个说法,杜女士已向永嘉公安机关报警。

  受理案件的永嘉公安机关透露,他们发现涉及金额没有达到1000多万元,经调查决定不予立案。

  杜女士表示,她已经就此向永嘉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永嘉公安机关复议后仍决定不予立案。

  浙江井朗律师事务所主任、鹿城政协法律服务团团长陈文俊表示,从杜女士反映的情况看,涉及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如何界定的问题,涉嫌犯罪要看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这需要通过客观表现来推定,比如虚构事实、挥霍钱财等情节。这就需要找到证据足以排除经济纠纷,才能达到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方可刑事立案追责。

  结合本案来说,杜女士与对方签订的“往来款结算协议书”,说明对方愿意返还资金,很难证明不返还的意思。杜女士可以逐一查找证据,落实每一次资金投入实况和实际用途,证明对方每次收到资金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若其中有一次收取投资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就控告该起涉罪行为。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一起唱歌她认识他,她见他有门路,她将房子抵押、向亲戚借钱,不断筹款给他用于投资——

  一千多万元投资款要打水漂?

  律师:是刑事犯罪还是经济纠纷,关键看证据

  记者:吴祖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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