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缴费满十年,说好全额取回为何不能兑现?

温州网2024-03-01 08:29

  温州网讯 前天,春节后四处投诉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下称联泰大都会寿险)误导性销售的贾先生舒了一口气,联泰大都会寿险通知他,同意其十年前购买的“倍如意两全保险”退保,并全额退还投保金额。

  听了一小时电话营销,他同意投保

  2014年4月16日,正在开车的贾先生接到联泰大都会寿险销售人员的电话,推销“倍如意两全保险”产品。贾先生说,当时听了销售人员近一小时的电话介绍,感觉这款保险产品还不错,不仅可积攒十年零用钱,还可获一份20年的意外保障,于是就同意投保,每月按时缴纳1260元的保费,“当时,联泰大都会寿险的销售人员告知缴费满十年后,可全额取回投保金额,意外保障再延续十年。”

  贾先生购买的这份保险到今年4月份缴费期满,他日前登录联泰大都会寿险线上平台查看,发现其保单的现金价值103564.44元,比自己投保总金额少了数万元,于是咨询联泰大都会寿险客服,才得知缴费满十年后,仍要再延续十年才能全额取回投保金额。

  贾先生表示,投保至今,他已缴费14.616万元,缴满十年的总金额为15.12万元,按保单显示的现金价值算,缴费满十年后取回的金额比投保金额少了30%左右。“这份保险没有分红之类的收益,只提供20年的意外伤害保险,缴费期满后取不回全部投保金额,还要再等10年,很不合理。”

  多方投诉后保险公司才同意退保

  对于贾先生缴费满十年后全额取回投保金额的诉求,联泰大都会寿险回复,该公司调出向贾先生销售时的录音,销售人员在电话营销中提及这份保险要满20年才可全额取回投保金额的内容。

  对此,贾先生表示,当时销售人员即便有提及20年才可全额取回投保金额的内容,但没有向其特别强调,在近一小时的营销通话中,也不会有人去特别注意这样的话语。“我也想知道当时保险销售人员是在什么语境下提及20年才可全额取回投保金额这类话的,但保险公司一直未提供当时的录音。”

  经过多次沟通,联泰大都会寿险仍不同意贾先生缴费期满后全额取回投保金额。

  随后,贾先生两次打拨了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12378投诉,还向温州都市报发起求助。

  联泰大都会寿险浙江分公司相关人士表示,贾先生购买的保险由联泰大都会深圳中心支公司销售,为了方便沟通,公司已指定由浙江分公司负责此事;对贾先生的投诉,分公司非常重视,2月20日确定给贾先生退保,并全额退回他投保的金额,27日向贾先生告知如何办理退保手续。

  合同中的现金价值易让人误解

  贾先生坦言,十年前同意投保后,他收到联泰大都会寿险寄来的纸质保险合同,未仔细看具体条款就签字回寄了。发现问题后,他再次翻看保险合同,发现合同中没有要满20年才可全额取回投保金额的明确文字表述。

  贾先生还表示,保险合同里的现金价值一说也让人误解,他一直以为就是投保金额。但在近段时间与保险公司沟通中才发现,并非如此。

  记者发现,在贾先生这份54页的保险合同中,“现金价值”共出现了29次。在这份保险合同第13页中,给“现金价值”给出了释义:“指保险单所具有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我们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联泰大都会寿险浙江分公司相关人士称,他们的保险产品均经过监管部门审批,保险合同中使用“现金价值”也是符合规定的,将“现金价值”误认为累计投保金额的投保人也是有的。

  能否在“现金价值表”这一页就注明保单现金价值不等同于累计投保金额?记者这样向联泰大都会寿险浙江分公司相关人士建议,该人士表示,可以向公司建议。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

  保险缴费满十年,说好全额取回为何不能兑现?

  关键提醒“淹没”在一小时电话营销中;多方投诉保险公司同意退保

  记者 郑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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