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7月31日,第十三期视政厅·公报有约直播间聚焦《温州市“全球招商合作伙伴”实施方案》,邀请到了市投促局副局长李敏进行方案解读。
该直播系列活动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委员会和温州都市报联合主办,通过邀请政策制定或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直播宣介、答疑,旨在让老百姓和企业听懂、看懂与其息息相关的惠民惠企政策,推动好政策落地生效。
今年是温州的全球大招商年。据介绍,今年上半年,温州新开工超亿元产业项目157个,其中超亿元单体制造业项目120个,超10亿元单体制造业项目16个;新招引500强等高质量项目17个。
自发布《温州市“全球招商合作伙伴”征集公告》以来,我市共收到71家机构的报名。目前,第一批6家“全球招商合作伙伴”——第一太平戴维斯、高力国际、仲量联行、宁波高启、维度资本和深圳温州商会已按照相关程序完成遴选、公示和授牌。同时,我市欢迎其他优秀的报名机构参与为期三个月的预合作,后续将择优选择最多6家作为第二批合作伙伴。
“全球招商合作伙伴”对象是谁?
对象主要包括三类,基本涵盖业内具有优质招商资源的机构和个人。
一是温州重点发展的5+5+N产业及其他服务贸易类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及行业龙头企业。所谓“5+5+N”产业,即新能源、数字经济、智能装备、生命健康、新材料等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电气、鞋业时尚智造、纺织服装时尚智造、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泵阀等五大特色优势产业,以及建筑业、预制菜、生产性服务业和各县(市、区)重点产业等。
二是知名基金管理机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咨询机构、科研院所、校友会。
三是异地温州商会、海外侨团、温州市招商大使、知名温商。
申请成为温州市“全球招商合作伙伴”的组织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或商事法律主体资格;二是拥有丰富的招商引资资源,具备从事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组织活动等相关业务经验;三是有意愿推动优质项目落户温州,致力于促进和融入温州经济发展。
“全球招商合作伙伴”如何考核?
绩效考核主要包括咨询服务、报送信息、邀商访商、签约项目四个方面:
一是全年提供项目研判咨询不少于5次。对部分确实不具备研判咨询能力的组织机构,经双方协商,也可以参照异地温州商会、海外侨团及自然人,分值合并计入报送信息任务。
二是向市投资促进局报送有效项目线索不少于12条。有效信息是指合作伙伴提供的项目线索,经项目承接地政府(管委会)研判后,项目投资方有真实投资意愿且项目承接地政府(管委会)有意向进一步对接的,认定为有效信息。这里有两个维度,首先是项目方要有真实投资意愿的,其次是我们的县市区及相关平台有意作进一步对接的,这两者缺一不可。
三是邀请500强、央国企、行业龙头企业等来温考察,或组织我市干部赴上述企业考察,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少于10家,自然人不少于5家。
四是引荐新签约符合《温州市重大产业项目标准(2022年版)》的重大项目,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少于2家,自然人不少于1家。
绩效考核分两期进行,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工作经费的拨付。在绩效考核设置上,对邀商访商、签约项目进行了倾斜,突出以结果论英雄的考核导向。“在制度设计上,我们是希望引导合作伙伴为温州带来更多的项目信息、促成更多的客商来温考察,进而有更多的项目在温州落地。”李敏表示。
“全球招商合作伙伴”有何激励措施?
首先是授予“2023温州市全球招商合作伙伴”称号,这是一种无形的合作权益。相比较其他的中介机构,全球招商合作伙伴在温州开展相关业务会更加便利,可以优先参与温州的投资促进相关活动。在与相关部门、各县市区的合作中,也能得到更多的关注。
其次是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根据协议约定,在完成相应绩效考核的情况,提供合作伙伴(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工作经费20万元/年,合作伙伴(自然人)工作经费10万元/年。今年只针对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待条件成熟,逐步向自然人开放。
三是给予落地奖励。在符合条件前提下可同时享受项目落户地有关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并鼓励各地出台招商项目引荐绩效激励政策,激励合作伙伴将更好更优质的项目推荐给温州。比如对引荐落地的符合《重大项目标准》的大项目及其他重大产业项目,可按实际投资额(统计入库数)0.5‰~2‰的比例给予合作伙伴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具体的奖励比例,由属地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予以确定。
对引荐落地的符合《重大项目标准》的好项目、高端项目及其他经属地政府(管委会)审定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投资额、技术、人才等情况分别予以资金奖励,合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你问我答
问:温州重大项目有明确标准吗?
答:根据《温州市重大产业项目标准(2022版)》,重大产业项目标准在产业类型方面,包括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五大传统产业、特色产业以及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实现了一二三产全覆盖;在指标选取方面,遴选了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强度、容积率、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等4个约束性指标和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单位增加值能耗等3个预期性指标。
问:除绩效考核,对“全球招商合作伙伴”还有何约束机制?
答:协议期满后,对招商成效突出的合作伙伴,根据双向选择原则,可以优先参与下一协议期的合作。当然,如果在协议期间或者协议期满后,如有以下4类情况的,不再纳入合作范围。
一是合作伙伴未能遵守《合作协议》的规定,超越受托事项从事招商活动,且造成不良影响,我局将依法终止《合作协议》;
二是当合作伙伴在协议期内提供的项目信息被判定为无效信息且数量超过其提供的项目信息总数的50%,将被列入合作伙伴负面清单库,不得参与下一协议期的合作;
三是将我市委托研判的项目信息对外发布或提供的;
四是在引进项目和资金方面,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
问:合作伙伴引荐内外资的奖励政策一致吗?可以叠加享受政策吗?
答:内外资的奖励政策是不一样的,在全球大招商的背景下,我们突出外资项目引荐双重奖励。对属于外资产业项目并符合《温州市重大产业项目标准(2022年版)》标准的,可叠加享受《温州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外资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有关奖励政策。在原有奖励基础上,对实到外资1000万美元(含)以上项目,按当年实到外资的5‰给予中介机构或中介人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属于世界500强项目的,另外给予一次性50万元人民币奖励。
问:工作经费是怎么支付的?奖励资金的来源和保障是什么?
答:全球招商合作伙伴的工作经费由市投资促进局分三次拨付,分别是协议签订后支付总经费的15%;满6个月后经考核认定任务完成过半的,再支付45%;协议期满,评审认定任务完成的,支付剩余40%经费;未完成任务的,将不再支付剩余经费。项目奖励资金由项目属地政府(管委会)进行兑付。
问:如有兴趣,如何进一步联系接洽和申请?
答:目前已启动第二批“全球招商合作伙伴”遴选,与前期报名的机构开展为期3个月的预合作。如有兴趣,且前期未报名的,可以将有关报名资料发至指定邮箱,具体可扫二维码,查看温州全球招商合作伙伴征集公告。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首批6家机构已经完成遴选公示,第二批机构预合作中 来做温州“全球招商合作伙伴” 完成这些绩效,就有这些激励
记者 杨晓宴/文
林舒菡/摄 实习生 陈姿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