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12月26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并且,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恢复到“乙类乙管”。
新冠肺炎更名意味着什么?从“乙类甲管”回归“乙类乙管”后,防控措施将有哪些不同?为此,记者综合了多位专家观点,对其进行一一解读。
为何更名?是不是意味着病毒致病力减弱了?
“新冠肺炎是乙类传染病,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今后当它不再造成严重损害时,我们会回归乙类传染病管理。”早在今年8月份,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兰娟就曾表示,随着新冠病毒向更低致病性、更趋向于上呼吸道感染和更短潜伏期变异,其致病力下降到一定水平后,将恢复为“乙类乙管”。
疫情初期,考虑到病例大部分有肺炎表现,所以将其命名为“新冠肺炎”。随着奥密克戎变异株成为主要流行株以后,致病力减弱,所致疾病逐步演化为常见的上呼吸道传染病,仅有极少数病例有肺炎表现。并且,考虑到肺炎仅反映了病毒感染后较为严重的患病状况,不能概括所有感染者临床特征,更名淡化了“肺炎”,反而更加符合目前的疾病特征和危害。
不过,近期网络上有不少新冠病毒感染者反映,在就诊过程中发现了肺炎或者CT出现白肺现象,所以对新冠肺炎更名提出异议。
对此,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表示:“现在网络上大家说的白肺,有的不是真正的白肺,有的并不严重,更多的是误称。”白肺是肺部影像学表现的一个口语化描述,当肺泡里出现炎症或感染,会被渗出液和炎性细胞所填充,射线穿不透,在影像学上出现白色区域。一般来讲,当白色影像区域面积达到了70%-80%,才在临床上被称为白肺,这类患者占比是非常低的。
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后,防控措施有何变化?
首先,在传染源发现方面,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检测方案》显示,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且疫情流行期间,核酸检测应以“单采单检”为主。不再通过风险区域全员核酸筛查等方式,发现感染者。
其次,《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指引》中提到,疫情流行严重时,采取错时上下班、减少人员聚集,减少线下会议频次、降低线下会议人数,取消堂食、错峰取餐等措施减少人群聚集,压低流行强度,进行社会面防控。取消或减少对其他场所机构和人员活动的限制,尽量减少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影响。
此外,针对传染源管理,“乙类甲管”时,对发现的感染者和未排除的疑似病例实行隔离治疗措施,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隔离观察。实施“乙类乙管”以后,对于发现的无症状和轻症感染者,可自愿选择居家健康管理,不具备居家条件或不想居家、担心传染家人的居民也可选择前往方舱医院隔离治疗。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米锋表示,实施“乙类乙管”,绝不是放开不管,重点是强化服务和保障。要抓实抓细医疗救治资源准备,着力保障群众用药需求,全力做好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防护和救治,特别是强化老年人疫苗接种和健康管理,切实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
采取“乙类乙管”后,对高风险人群会采取什么特殊措施?
“病毒不可能消失,回归乙类管控之后,对于疫情防控,关键在于建立免疫屏障。”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如是说。他认为,有些感染者可以通过自身产生抗体,而针对脆弱人群和特殊人群,还是建议采取主动免疫的方式来建立免疫屏障,也就是接种疫苗。
《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也对接种工作再次作出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动员力度,科学评估接种禁忌,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覆盖率。
针对有基础病、没有接种疫苗的高龄老人,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感染科主任王贵强,还建议他们在感染确诊后,尽早使用口服的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早干预早治疗。值得一提的是这类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存在一定副作用,须医生指导下使用。
来源:温州日报
原标题:新冠肺炎为何更名?“乙类乙管”有何不同?专家解读
记者:潘培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