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从网上大价钱买的冬虫夏草、灵芝是真是假?被推荐购买的特效药是正规的药品吗?12月1日起,《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为提高群众安全用药水平,营造网络安全用药环境,即日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科学研究院、本报“第一实验室”栏目,共同推出“你送我检”活动。
本次活动截至12月15日,针对网络上买到的儿童用药、老年人用药、中药饮片或者疑似“药品”等产品。期间,市民可将待检药品送至就近受理点咨询或寄送给市食药院,提供购买时间、渠道等相关信息,待检测药品会由受理点统一送至食药院检验。对于贵细药品,可直接送至市食品药品检验科学研究院,检验人员当场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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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哪些规定?
该《办法》共6章42条,根据规定,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同时,严格药品经营全过程管理,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药学服务、药品储存配送、药品追溯、风险控制、信息公开等全过程管理提出明确要求。网络销售处方药时,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等。
记者注意到,在“药品网络销售管理”一章中,《办法》要求,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应当是具备保证网络销售药品安全能力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药品经营企业。此外,对于处方药的网络销售,《办法》多条内容都有明确规定,如要求对处方药网络销售实行实名制,并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当区分展示,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包装、标签等信息;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同时,要求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等。
“你送我检”受理点
来源:温州日报
原标题:你的网购药“靠谱”吗?专家为你免费检测
记者:庄越 通讯员 杨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