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双减”成效,满足广大家长需求,解决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日前,温州市教育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六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相关工作作具体部署。
2021年温州市部分县(市、区)开展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社会反响良好。2022年要求所有县(市、区)布点开展暑期托管,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方案。
基本原则
暑期托管遵循自愿参加、志愿服务、公开透明、公益普惠等原则,由学生和家长自主选择参加,不得强制或者变相要求学生参加暑期托管服务,优先照顾双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暑期看护有困难的家庭子女。同时,积极引导家长重视孩子暑期生活,加强亲子陪伴,使孩子的暑期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服务对象
暑期托管服务对象为具有本区域范围内学籍,暑期有托管服务刚性需求的小学1—5年级、初中7—8年级的义务段在校生,鼓励小学、初中毕业班学生参加。
服务时间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多期服务,供家长灵活选期,两至三周为一期。每天开始及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上下班时间相衔接,便于家长接送,原则上托管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30,可根据不同需求作适当调整。每班一般不超过40人。
服务点设置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布点设立,均衡布局,兼顾城区、乡镇、园区、商圈等各聚集类型的托管需求,方便学生就近参与。原则上要求按校际协同方式进行跨校组织,不提供寄宿制管理服务。
服务内容
暑期托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提供看护服务,午餐午休服务,开放图书馆、阅览室,有组织地开展自主阅读、体育活动、社团活动,提供科技、体艺等拓展性课程服务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鼓励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原则上安排在“一早一晚”。
有条件的地方和承接点在托管服务中,要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研学实践基地社会教育资源,也可以按照规定的遴选程序引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研学基地课程进校园,利用“学在温州”等各级“互联网+教育”资源平台,力求组织形式多样,丰富暑期托管服务内容。
《通知》指出,既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又要保障教师有充分的休息、教研、培训等时间。倡导党员教师带头参加,并根据实际需要,聘请符合教职工职业行为准则要求的专业院校教师、优秀大学生、退休教师、家长和社区志愿者,以及文体艺界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等一起参与暑期托管服务。
《通知》明确,暑期托管服务经费保障坚持“自愿、公益”的原则,采取财政补贴、适当收取暑托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收费标准可参照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结合课程、师资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但不得超过50元/人·天(不含中餐费)。经认定为当年度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对象的免收暑托服务性收费。对参与暑期托管服务的教职工以课后服务工作补贴方式给予适当补助。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规范托管服务行为,应把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纳入督导审计检查范围,加强防控廉政风险,对在暑期托管服务期间组织或变相组织上课、补课,以及违反规定收费、使用资金等行为,予以严肃查处。严禁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的人员等进入校园和参与暑期托管服务;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增加学生负担;严禁以辅差培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严禁在暑期托管服务期间上新课;严禁以暑期托管名义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