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近日,温州市水利局牵头制订出台《温州市非常规水资源管理办法》,旨在推动非常规水资源回收,提高雨水、洗浴水、洗菜水、工业污水等利用效率,助力创建全国节水型城市。
非常规水资源,是指除地表水、地下水等以外的水资源。包括雨水、海水,以及经再生工艺处理后,可用于特定领域的污水,以及污水处理厂尾水等。
据近年来我市发布的水资源公报显示,温州非常规水利用率较低,这类水资源年取用量仅为0.03亿立方米,还不到珊溪水库总库容的一个零头。虽然作为水源性缺水、工程性缺水、水质性缺水等情况同时存在的地区,但我市对非常规水资源的利用,仍存在制度体系不完善、处理规模偏小、利用途径相对狭窄等问题,有必要进一步强化非常规水利用,提高这类资源利用效率。
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将雨水集蓄利用,作为推动非常规水资源回收的首要领域。
我市将推动建设用地面积超2万平方米的新建民用建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新建公共建筑,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统筹规划雨水控制、净化、渗透、收集、利用系统和设施,并和建筑同步建设安装。这种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可利用建筑物屋顶、庭院、广场、公园、人行道等部位,甚至城市道路、高架桥等市政基础设施,将雨水引入蓄水设施,再进行处理和利用。
包括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在内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符合标准的再生水,则是我市加强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的另一个重点领域。
为此,《管理办法》提出,鼓励日用水量超过250立方米的工业企业建设项目、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单体建筑面积超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建筑面积超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财政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等建筑,集中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尤其是水源性缺水的地区,新建扩建建筑面积超3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建筑面积超5万平方米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应当设置再生水处理设施。
这些回收的非常规水资源,将被优先用于多个领域。比如,化工、造纸、印染等高耗水企业用水;城市绿化、冲厕、道路清洗、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消防等城市杂用;娱乐性、观赏性、湿地等环境用水;农田灌溉、植树造林等农林业用水;河道生态等地表水补充用水。
此外,为确保用水安全,我市明确提出,电镀、化工、印染等有毒有害的工业废水,医疗机构废水和放射性废水等,严禁作为再生水水源。同时,非常规水资源供水系统,要和自来水供水系统相互独立,并在出水口标出“非饮用水”等明显标识。
来源:温州日报
原标题:推动雨污集蓄利用 优先用于景观消防 我市出台非常规水资源管理办法
记者 张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