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专家解读重点场所单位防控新举措

温州网2021-08-25 07:24

  温州网讯 在疫情防控中,公共场所涉及人员多、量大面广,是防疫的重点环节。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新修订了《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对“三重”防护提出了新要求。

  新修订的防护指南在哪些方面发生了变化?对于市民来说,有哪些注意事项?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防制所所长倪朝荣进行了解读。

  增加的10类场所和单位

  大部分发生过新冠疫情传播

  新修订的《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增加了对码头、口岸、棋牌室(麻将馆)、游船(观光船)、剧场、文化馆、体育场馆、奶茶店、教育培训机构、临时安置点等10类场所和单位的防护要求。倪朝荣说,新增的场所和单位,今年以来大部分发生过新冠肺炎疫情传播。

  总的来说,公共场所需要做好两方面举措——

  1、要做好口罩、消毒液、洗手液、消毒纸巾、测温仪和应急药品等防疫物资准备,加强日常清洁、消毒,通风换气,控制人员数量。

  2、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提升工作人员防护等级,工作人员要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更高防护级别口罩。

  对于进入公共场所的普通市民来说,要配合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需要注意的是,如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时,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信息核对、核酸筛查和隔离观察等相关要求。

  此外,对码头、口岸等直接接触进口冷链货物的工作人员要实行闭环管理,增加核酸检测次数,我市要求每2日核酸检测1次。

  外防输入的关键

  要做好人物同防

  专家表示,目前国内疫情主要感染来源为入境人员、进口冷链货物,“人物同防”是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的关键措施。

  在人防方面,境外回国人员在入境地集中隔离14天后,回温后还要进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在浙江省和上海市入境的人员,我市实行专用大巴转运至温州市区,各县(市、区)疫情防控部门再派专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特别要提醒的是,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要由社区工作人员负责落实,居家健康观察市民不得外出,日常健康监测市民非必要不外出。

  防疫期间,各单位如何承担起主体责任?倪朝荣说,码头、口岸等引航员、登临国际航行船舶作业人员以及直接接触进口冷链货物的装卸人员等高风险岗位人员要相对固定,登记造册,实行闭环或封闭管理,采取一定工作周期的轮班制,工作场所与居住地之间点对点转运,避免与家庭成员和社区普通人员接触,并按当地规定加大定期核酸检测频次,实行健康监测及零报告制度,发现可疑症状人员立即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

  另外,对于普通单位,要做好进出人员登记核验,减少集聚性会议改用视频会议,就餐错时分开,单位人员非必要不出省,从市外返温须持核酸阴性报告。至于快递小哥、外卖小哥,在特殊时期最好不要进入单位大楼。一旦发现红码人群,单位须立即上报辖区街道,由街道派专车将相关人员转运至定点隔离点。

  防护薄弱人群

  谨记规范佩戴口罩

  新修订的防护指南,增加了机场保洁人员、境外和境内航班保洁人员、机场司机、机场公安辅警等10类重点人群的卫生防护要求。

  事实上,环卫工人、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农贸市场经营户等都属于防护薄弱人群。对于这类人群,专家建议,要全程接种新冠肺炎疫苗;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并且佩戴规范,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工作期间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尽量减少直接接触;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及时就医;做好手卫生,加强消毒等。

  此外,公众要继续强化第一健康责任人意识,居家时加强通风换气,做好清洁消毒,注意个人卫生,有症状时及时就医;外出时,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加强手卫生,保持安全距离,减少前往人员密集的场所,减少参加聚会、聚餐等活动。

  来源:温州日报 

  原标题:疾控专家解读重点场所单位防控新举措 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增加10类 外防输入重点做好人物同防

  记者:孙余丹 实习生 郑慧敏 李昱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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