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近日,泰顺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后的首张罚单,泰顺县德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落实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制度被处罚2000元。
8月1日,应急管理部制定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泰顺县消防救援大队积极部署,结合“错时”夜查行动,对辖区内高层民用建筑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8月11日晚,该大队监督执法人员走进泰顺县“阳光家园秋月苑”高层住宅小区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泰顺县德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落实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泰顺县德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做出2000元罚款的处罚。检查期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抓好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力度,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确保居民小区消防安全形势高度稳定。
下一步,泰顺县消防救援大队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媒体曝光力度,督促社会单位自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形成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强大合力,倒逼火灾隐患整改,全力遏制和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消控室无人值班,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泰顺“阳光家园秋月苑” 物业公司被罚2000元
记者 吴祖坚 通讯员 林长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