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瑞安一网约车司机利用“变道车辆负事故全责”作为“赚钱”门路,频繁“碰瓷”。半年来,他恶意制造交通事故近29起,还在微信群里大肆吹嘘“获赔事迹”。近日,瑞安法院审结该起诈骗、敲诈勒索案件,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3000元。
今年3月,瑞安市塘下镇104国道罗凤西路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周某驾驶的白色大众牌汽车与陈某驾驶的白色东风牌汽车相碰撞,两车均有毁损。大众汽车在变更车道过程中没有确保安全,影响了直行的东风汽车,存在过错,按理应当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但交警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东风牌汽车近三个月内在同一家保险公司的出险记录竟高达12起,感觉十分蹊跷。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0月以来,陈某利用“变道车辆负事故全责”的交通规则,多次以轻点刹车等方式故意碰撞他人变更车道的车辆,造成轻微车损的交通事故,后通过快速理赔流程骗取交通事故理赔款。遇到碰撞后直接驶离现场的个别车主,陈某便以“追究事故逃逸责任,将导致拘留”等后果相要挟,向车主索要高额赔偿款。由于每次碰撞后陈某的车损都不大,陈某就自己用喷漆遮盖刮擦的地方,等事故刮擦累积到一定程度再去修理,确保利益最大化。短短6个月,陈某利用上述方式“碰瓷”他人车辆29起,造成保险公司损失共计54126元;敲诈勒索3名驾驶员,共计29500元。陈某为此沾沾自喜,多次在微信群里炫耀自己的“获赔事迹”,并怂恿他人效仿。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骗取、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分别构成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基于被告人陈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自愿认罪认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3000元。□晚报记者 赵小娴
来源:温州晚报
原标题:网约车开成“碰碰车” 6个月“碰瓷”29起
通讯员 芮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