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百万元保时捷新车出故障 以公司名义购车遇“退换难”

温州网2021-02-26 08:26

  温州网讯 乐清刘先生花110来万元买了辆油电混动的保时捷越野车,一个月内频出故障。他依据“汽车三包”拟定一份协商协议给4S店,可4S店方认为,“汽车三包”政策的规定是针对消费者购买的家用车辆,刘先生是以公司名义购买的,本身不适用“汽车三包”政策。

  为此,刘先生拨打新闻热线求助。这几天,记者对此进行了核实。

  新买的保时捷

  一个月叫了两次救援

  刘先生在乐清经营一家企业,去年12月25日,他以企业名义买了一辆保时捷。刘先生提供的购车发票显示,这辆车的型号为保时捷1984CC插电式越野车,产地为欧洲,卖家为温州市力捷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公司地址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刘先生介绍,这辆车算上保险等各项费用,总共花了110来万元。

  刘先生的妻子康女士说,新车到手刚一个月,她送孩子去补习班的路上,车身剧烈抖动,变速箱故障灯亮了,后来就叫了救援车送到4S店检修。“而在这之前,这辆车买来第五天就开不动了,叫了救援车,一查是电瓶没电了。”康女士说。

  刘先生告诉记者,4S店的维修师傅告诉他,车出问题的原因与变速箱机油不足有关。“我大学学的是汽车设计,毕业后在汽车销售行业干过两年,可以说,我对汽车的结构很熟悉。”刘先生称,他对4S店的原因分析存疑。

  考虑到新车买来才一个月、行驶里程也仅1000多公里,刘先生对这辆车已经“不看好”。

  他写了一份协商协议,其中一条款约定:如果在本协议签订的一年内再次发生类似故障,无论是上述的硬件损坏或者是系统软件故障引起,甲方(买家)有权向乙方(卖家)追诉以2021年1月26日内出现的故障为依据,新故障是2021年1月26日内出现的故障的延续,乙方无条件退换车。

  “退换”车辆遭拒

  企业购车不在“三包”内

  对于这份协议,4S店不同意签署。

  涉事4S店服务经理苏先生介绍,他们愿意积极服务好刘先生,他们与厂家沟通,车辆的修理都没有问题,只要刘先生愿意授权他们检修,目前刘先生拿回了车钥匙,检修工作无法进行。对于刘先生提出的“退换条款”,苏经理解释,他们公司的法务有不同意见,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其中的确有更换或退货的条款,但这是针对消费者个人购买的家用车辆,刘先生的车是以公司名义购买的,本身不适用“汽车三包”规定。

  刘先生则称,即使是企业名义买的车,也应享受退换条款,而且新车遇到这么多问题,4S店接下里的检查还要打开变速箱油底壳,这总要给他一个合理的保障。

  经协商,刘先生提出一个新方案,他建议双方共同委托一家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由这家机构出具鉴定报告,调查清楚这辆保时捷是否已经达到退换标准,如果达到了,那他坚决要求退换;如果达不到,只要4S店把车修好,他不会要求其他补偿条件。

  苏经理表示,他们会向公司请示能否同意这一方案,尽快给刘先生答复。

  2月25日,刘先生与苏经理再次面谈,就检验范围到底是变速箱还是整车,以及鉴定结果后是否还要走司法程序等问题,展开进一步协商,但双方尚未签署协商协议。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叶雄伟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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