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省“两院”报告频频闪耀温州司法实践。记者昨从省两会上获悉,关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设立涉侨网上法庭”等经验做法被写入省高院工作报告,关于“新时代‘两个健康’法治研究中心”“建立反洗钱工作机制”“虚假诉讼监督”等经验做法被写入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昨天下午的审议讨论现场,来自温州的代表委员围绕“两院”报告中的温州元素展开探讨,共商法治、共谋发展。
【报告摘录】
总结温州、台州、丽水等地试点经验,发布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指引,依法帮助“诚信而不幸”的企业家东山再起、重新创业。
【温州实践】
温州是中小民营企业之都,市中院在全国率先探索推进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为“诚信而不幸”的债务人重获新生创造机会。
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无先例可循,每一步都是摸着石头过河。2018年11月,随着《关于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出台,“探索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被列入重点改革项目,让市中院有了前进的方向。从“执清”案号正式上线到建立府院联动机制,从创新双重多数决表决规则到启用公职管理人,市中院经过多年的摸索与实践,在破产审判中逐渐走出一条温州路径。
2020年5月19日,市中院与市司法局正式对外公布首批25人公职管理人名录。7天后,温州诞生了首例选用公职管理人的个债清理案件:瑞安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陈某个人债务清理案,并指定一位公职人员担任该案的债务清理管理人。“温州在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中探索建立公职管理人制度,不仅填补了全国目前的制度空白,而且对于推进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打造温州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新高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中院有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截至2020年12月,市中院累计立案启动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105件,涉及案件629件、标的额14.84亿元,结案66件。其中,成功办结27件,免除债务4530.57万元。
【建言献策】
省政协委员金克明提交了关于《加强个人破产改革探索,制定<浙江个人破产条例>》的提案。“结合我的工作实际以及多次调研情况,目前,浙江已具备了制定个人破产条例的良好条件。建议探索和完善个人破产制度,尽快制定相关条例,让这项改革有法可依,切实保障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为‘诚实却不幸’遭遇债务危机的债务人提供重新创业的机会。”他说。
【报告摘录】
省人民检察院协同省工商联在温州成立新时代“两个健康”法治研究中心。
【温州实践】
2018年10月,温州在民营经济发展进程中又一次“先行”——率全国之先启动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为发挥法治在保护产权、稳定预期、激励创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力护航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助力温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2020年10月22日,由省人民检察院携手省工商联成立的新时代“两个健康”法治研究中心正式落户温州。
据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法治研究中心的主要功能包括提供民营经济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开展专题法治讲堂论坛交流等。下一步,将依托建设一个基地、建立一个智库、每年开展一系列专题活动等方式进行实体化运作,开展企业经济犯罪刑事合规法律监督试点,建立健全配套体系,凝聚服务“两个健康”整体合力,打造服务民营经济检察品牌。
司法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温州检察系统还积极探索构建“企业需求 法律研究 司法实务”三位一体的法治保护研究体系——2020年年初出台“护企暖企九条意见”,编辑制作《企业复工复产关于涉疫常见刑法问题答疑》宣传视频;出台《涉企刑事案件社会评价考核办法》并强化听证会商工作,细化涉企案件宽严相济处理的考量因素;结合案件办理,帮助企业完善招工用工、物资采购、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制度漏洞,努力办理一案、治理一片,通过“匠心匠造”着力为民营企业提供更优更好的检察产品……
【建言献策】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省人大代表冯蒋华说,“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最渴望的是公平公正,有规则感、预期感和安全感的营商环境,而这样的营商环境,必须而且只能依赖于强有力的法治机制保障”。他认为,“增加司法获得感”不只是一个口号,重要的是落到实处。司法机关要加大对恃强凌弱、恶意侵权、无序竞争、违法违约、失信失德等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大对民营企业内部侵财型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以维护践约守法的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提升民营企业对司法公正的体验感,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缪眎眎 叶凝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