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市长姚高员宣布18亿元消费券正式向全市派发

温州网2020-04-18 09:54

  温州网讯 为推动我市消费市场快速回暖,4月18日上午,“春暖瓯越·温享生活”消费券投放活动启动仪式在名城广场南广场举行,市委副书记、市长姚高员现场宣布活动正式启动。总额18亿元的消费券于今日10时正式向全市发放,市民将享受到全城促销的活动实惠,因疫情停滞的消费热情将再度被点燃。

  本次活动是我市发挥与阿里巴巴集团战略合作关系的优势,联动线上线下、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回补的一次深度合作。活动遵循“政府补贴一点、商家让利一点、平台支持一点”的原则,协同市县两级,计划投入6亿元财政资金,动员20万家企业、商家,鼓励让利超12亿元,整体优惠力度超18亿元,通过打造本地“消费盛宴”,推动零售、住宿、餐饮、旅游等行业和相关生产企业,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

  整个消费券发放活动于4月18日正式启动,将持续至5月31日,总共分三期派发,市民可登录支付宝首页专区入口参与领券活动。第一期发放活动将投放总价值68元的单个券包,包含2张满20元减5元券,2张满50元减10元券,和1张满168元减38元券。市民在抢到消费券后,即可在符合条件的实体商家进行消费,如满足使用金额条件,消费券将自动折抵相应金额。

  市领导胡剑谨、厉秀珍、殷志军、陈胜峰等出席启动仪式。

  那么如何才能领取消费券呢?

  小编整理了这些信息

  一起来看看~

 

  “春暖瓯越·温享生活”消费券

  发放具体安排

  一、发放时间

  4月18日至5月31日。

  二、发放对象

  全市居民(包括外地籍在温人员)。

  三、发放安排

  共分三期:

  第一期4月18日-4月25日,定于4月18日上午10:00发放,单个券包总价值68元,包含2张满20元减5元券,2张满50元减10元券,1张满168元减38元券;

  第二期4月26日-5月10日;

  第三期5月11日-5月31日;

  届时视情况调整消费券配置,具体安排待提前公告。

  四、使用规则

  市民在符合条件的实体商家进行消费时,如满足使用金额条件,消费券自动折抵相应金额;消费者每笔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每天在同一个商户最多使用两张消费券;申领后7天内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

  五、申领方式

  市民从支付宝首页专区入口进入“春暖瓯越·温享生活”活动页面申领消费券卡包。消费券卡包分时段多轮投放,每轮每人最多在每个发放主体辖区申领一次。市民可在“春暖瓯越·温享生活”页面查看抢券攻略。

  六、适用范围

  发放区域:温州市区(含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洞头区、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和龙港市。

  在温人员消费券申领时,只能根据当前地理位置所在地申领对应发放主体的消费券,消费券只能在其发放主体对应的辖区内使用。

  七、商家范围

  市政府联合支付宝平台根据特定条件直接圈选符合要求的商家,同时开放线上报名入口,支持商家进入温州市商务局官方网站(http://ftec.wenzhou.gov.cn)自主报名参与。范围主要包括零售、住宿、餐饮、旅游、出口型工业企业等。本次活动针对线下实体商家,不包括纯线上商家和疫情防控负面清单行业。

  八、服务热线

  活动期间,市民如有政策咨询或遇到消费纠纷、变相加价等问题,市民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了解或投诉:

  投诉举报电话:12345热线(每天8:30—17:30人工接听);

  网络投诉举报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

  市商务局政策咨询电话:88863295(工作日9:00一17:30人工接听);

  支付宝咨询客服热线:95188。

  来源:温州新闻客户端

  记者:柯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