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方案公布 明年底前完成237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温州发布2020-03-15 10:08

  日前,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我市将规模化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全市到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不少于237万平方米。

  根据最新公布的《温州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改造项目平均节能率,将不低于15%,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的项目比例,将不少于40%,并大力推进公共建筑用电分项计量系统建设。

  具体来看,我市将——全力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将由住建部门牵头,组织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建设,鼓励公共建筑在节能改造时同步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实施绿色化改造;同时鼓励业主单位优先使用投入少、见效快的低成本改造措施,或通过合理的调节,改变不合理的运行管理方式,提高用能系统的运行效率。

  着重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将引导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公共建筑业主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托管等全过程服务。各级机关办公建筑及学校、医院、行政中心等公益性建筑,应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

  大力推进用电分项计量系统建设,将促使公共建筑在节能改造时,同步建设用电分项计量系统及数据采集传输装置,并接入市级公共建筑节能信息服务平台;新建公共建筑用电分项计量系统建设也将强化监管,新建1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安装建筑用电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装置,并向市级公共建筑节能信息服务平台传输数据。

  待项目完成节能改造建设后,将实施竣工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申报项目应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试运营,涉及空调和暖通设备系统改造的,原则上应经历1个完整循环运行工况,以获取节能改造后的能耗数据。

  全市公共建筑项目业主可充分利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契机开展节能改造,降低建筑能耗和运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