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官大贪!鹿城1名街道股级干部受贿达270万元

温州网2019-12-18 07:00

  温州网讯 昨天,温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鹿城查处的一起“小官大贪”典型案例——街道股级干部徐凯,涉嫌受贿金额竟然高达270多万元。

  接受审查调查前,徐凯是鹿城区南汇街道消防站、安监所工作人员,其违纪领域与征拆密不可分。2012年,南汇街道启动拆迁龙沈工业区,园区内8号房屋为孙某所有,但其并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按照政策规定,该厂房无法享受村民安置的“一翻三”优惠政策。孙某找到时任南汇街道办事处拆征科副科长的徐凯,请求帮忙。徐凯应允后,找到了叶某、王某某等人商量办理此事。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赔偿一事“皆大欢喜”:孙某获得“一翻三”2500多万元补偿款,他也“识相”地奉上了200万元“好处费”。

  “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案情水落石出。”鹿城区纪委监委上述办案人员透露,2012年,徐凯在担任南汇街道市政园林监察中队副队长时,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沈某某在街道辖区一个已征地的边角区域开设了一个餐饮排档。事成之后,徐凯从银行贷款30万元借给沈某某,要求他每月帮自己归还在银行的260万元贷款利息作为借款利息。在接下来的3年里,沈某某累计帮徐凯支付利息达48万余元。经测算,扣除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后,沈某某多支付给徐凯的利息金额为26.4万元。

  类似利用职务便利赚取“好处费”的法子还有不少。2014年,徐凯收受温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万元。2016年,在帮助温州某房地产土地评估公司以直接委托的方式承接了两个安置房住宅小区的评估项目后,徐凯收受10万元;在帮助温州某房屋征收事务所承接拆迁代理业务后,收受24万元。

  记者了解到,这并非徐凯第一次“犯事”。早在2009年12月,徐凯曾因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廉洁纪律,被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徐凯又因违规干预插手招投标,接受他人宴请及收受香烟等财物,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撤职处分。今年5月,徐凯“迎”来第三次处分——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

  鹿城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起拆迁腐败窝案,深度揭开了基层拆迁领域以权谋私的路线图,有力斩断了徐凯等“小官大贪”的利益链。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