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恶意差评只为“吃白食” 终究败露获刑九个月

温州网2019-11-12 08:15

  温州网讯 为享用“免费的午餐”,有人却利用外卖评价进行恶意差评,向商家索要退款。11月6日,乐清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沈某寻衅滋事罪一案,并当庭判决沈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沈某,1997年出生,高中文化程度,金华东阳市人。他在乐清生活期间,以不花钱吃到外卖为目的,多次以外卖商品中有头发或者送错餐品为由要求商家退款,在商家拒绝退款时以给差评或者投诉等方式胁迫商家退款。

  2018年10月6日,沈某订了某便当外卖的奥尔良鸡腿排,在外卖平台留言食物里有头发,申请退款。次日,该便当店自动给沈某退款14元。

  2018年11月4日,沈某在某便当外卖下单点了鸡腿排饭,他饱餐一顿后,又以同样理由在店家平台留言,店家与他沟通协调后,沈某要求退款。为了不在平台留下不良记录,店家同意退款16元。

  其间,沈某使用两个手机号,多次更换外卖配送信息,以防止被商家认出。从2018年10月至11月期间,沈某以上述方式成功申请外卖退款13次。不过,沈某的这种行为也多次被商家认出系恶意退款而不予退款。

  为什么要以这样的方式作案?沈某回答称自己没有钱。22岁的沈某前科累累,曾因犯交通肇事罪和诈骗罪于2014年、2017年被东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系未成年人犯罪)和有期徒刑6个月。于2018年5月21日刑满释放。

  乐清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某多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本案的具体犯罪事实、情节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依法判决被告人沈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来源:温州晚报

  通讯员岳华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