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清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乐财社〔2017〕370号)有关规定,结合有关乡镇、街道上报的年度扶贫项目,经调查研究,决定对岭底乡南充村南充枇杷园采摘道等23个扶贫项目补助资金595万元。现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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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11日
2019年第一批扶贫开发项目汇总表
来源:乐清市政府网、乐清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