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2016年9月的台风鲇鱼,让苍南县桥墩镇下垟村遭受重创,时任下垟村党支部书记张淑琴、村委会主任朱富朝等村干部带领党员志愿者奋斗在抗台一线,因此在村民中树立了好口碑。然而后来,面对救灾资金,张淑琴、朱富朝等4名村干部却算出了一笔“糊涂账”:虚报救灾项目,私自套取、挪用救灾补助资金,用于村集体基础设施建设和灾后重建。日前,这4名村干部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件回顾
抗台救灾过后,张淑琴、朱富朝等4名村干部利用村民们的信任,为村民们统一办理了102张银行卡,长期由报账员保管。下垟村因台风得到上级救灾补助资金15万元。在下发救灾资金过程中,为填补村账上的资金缺口,4名村干部在项目报销时谎报受灾人员和救灾项目,利用报账员保管的其中4位村民的银行卡,从救灾款中套取补助资金19550元,用于支付灾后重建工程款。
他们还谎报道路建设项目和人员工资,利用11位村民的银行卡,从村集体资金中套取14750元,用于支付健身广场和自来水建设工程款。
调查剖析
苍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村干部通过自己的权力无阻碍地办出102位村民的银行卡,并利用银行卡套现救灾款,是权力的失控;虚构的救灾项目、道路建设项目顺利通过村务监督、报账审查,是监管的缺失。根据苍南县“村账镇代理”有关规定,村里5000元以上支出必须附有村民代表大会的会议记录,乡镇的农经部门才可给予报账,可下垟村凭借一张救灾情况公示表,救灾款就此下发,报账制度形同虚设。虽然这几名村干部并没有将资金用于个人开支,但制度的口子一旦撕开,难免就带来腐败的隐忧。
朱富朝在反思中说,扶贫救灾无小事,每一笔资金都应该按规使用,作为一名村干部,除了要带领村民发展好集体经济,还需要算好村集体的每一笔账,对待制度和规矩要有敬畏之心,否则就会好心办坏事。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缪眎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