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车排查整治 规定时间内未自行处置的“三种情形”统统拖移

2019-03-07 06:45

车辆当作杂物存放间

  温州网讯 昨天,由市公安交警支队牵头,鹿城区精神文明建设中心、辖区派出所等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对长期停放在道路、背街小巷、市场的僵尸车进行整治,共拖移僵尸车3辆。从昨日起到3月底,市交警支队将开展全市路内僵尸车排查整治集中行动。

  这也是今年温州市文明条例出台以后,温州掀起僵尸车整治的首个高潮。

  拖走大路小巷僵尸车

  上午,在鹿城路与锦花路交叉路口的一划线免费停车位,记者看到,一辆黄色的雪佛兰车身脏兮兮的,前轮胎已漏气。据辖区交警介绍,此前在巡逻中发现这辆僵尸车已停放了一年多的时间,他们多次联系车主,车主却置之不理。

  “3月5日再次联系车主时,车主明确表示,不要这辆车了。所以根据相关规定,我们对这辆车进行拖移。”辖区交警介绍。

  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信河街温州市人民医院附近的周宅祠巷内。此处发现了两辆7座的僵尸车。情况出奇一致:2辆车没有上锁,能直接打开门,里面堆放着杂物。辖区交警介绍,停放在此的时间都已一年以上。

  根据交警内部查询,发现2辆车都已经过了年检有效期,车辆状态为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可强制直接进行报废。

  正在拖移之时,一辆僵尸车主现身。

  车主介绍,因为在附近开店做服装生意,图方便就把车子当仓库使用。辖区交警介绍,曾联系车主10多次,要求车主自行处置时,车主用起了“缓兵之计”:年底谎称自己回家过年了,年后谎称自己老家还没回来,后来又说自己马上处理……

  车主说:“一方面是图自己方便,我也想去报废,但是现在报废才200多元,拖车都得300多元。报废还得自己贴钱,就迟迟没有去报废。”

  记者在现场发现,该处因靠近人民医院,又是市中心的小巷,车流量较大,空间资源非常宝贵。

  贴上执法通知单

  银都花苑小区所属社区白鹭洲社区工作人员叶丹霞介绍,银都花苑小区内有5辆僵尸车,停放的时间已经1年多,小区没有地下停车场,小区住户都把车停放在路面。目前小区住户有500多辆车,小区却只能停放300多辆,因此车位很是紧张。清除僵尸车也能腾出免费的停车空间给住户。

  根据市公安局日前出台的会议纪要明确:处于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开放型市场的僵尸车,由交警部门牵头,联合辖区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派出所、街道等相关部门,进行拖移或整治;小区内的僵尸车,则由派出所负责管辖,由派出所和物业协调、取证,由交警拖移。

  在现场,工作人员进行“粉刷”固定证据,同时鹿城公安分局南门派出所民警在车辆上张贴“执法通知”。记者看到这张“执法通知”上写着:“您的爱车在此住宅区持续停放影响其他业主,违反了文明条例相关规定,公安部门将按规定依法取证,并根据条例规定处置……”

  民警介绍,在小区、物业提供的相关证据基础上,这次进行取证,满30日后,再由交警负责拖移。该社区共排查出7辆僵尸车,均已贴上“执法通知单”,进行告知。

   “浙南农贸”

  本月完成清理

  针对持续报道的浙南农贸市场的僵尸车问题,将由交警支队牵头,联合鹿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属地街道等开展执法。

  上午,联合执法组来到浙南农贸市场停车场,再次进行取证。在本报报道后,经过交警部门多次规劝,原先停放在此的17辆僵尸车,如今数量锐减到10辆。

  “其中5辆车主是无法联系,另外5辆车主多次联系,还是置之不理。前期我们已经进行了取证,公示距今20多天,还有10多天,所以再次来实地取证。3月底之前,如果车主再不自行处置,我们会将这里的僵尸车进行拖移。”辖区交警介绍。

  全面整治僵尸车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清除路面安全隐患,交警部门从即日起深化开展全市路内僵尸车排查整治集中行动。

  通过全面排摸,全市已排查出799辆僵尸车,交警部门对发现的僵尸车逐一进行拍照、登记、梳理、汇总,固定证据,并提醒车主或使用人员及时自行处理。

  此次重点整治对象为在公共道路上长久停放,具有长期弃置特征的机动车(含无牌无证机动车和两轮、三轮摩托车);重点整治区域为,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内所有道路的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含路内停车泊位)。

  其中,针对排查出的因联系不到车主或已通知车主,在规定时间内未自行处置的僵尸车,交警部门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置:

  1.对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公共免费停车泊位持续停放车辆超过三十日的,责令驶离,拒不驶离的,处二十至二百元罚款,并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地点;

  2.对已超过检验周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但尚未超过三个周期的,或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违法停放,或逾期违法未处理,或交强险过期等符合法定拖车情形的(含停放在路内停车泊位内的),将被拖移至指定停车场;

  3.对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状态的,或为拼装的机动车的(含停放在路内停车位内),将被直接拖移至机动车回收公司,并依照法律程序予以报废、拆解、回收。

   【如何投诉】

  占道路、小区的

  拨打110或12345

  占人行道的

  拨打96315或12345

  根据今年1月1日实施的《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公共免费停车泊位持续停放车辆超过30日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驶离,拒不驶离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地点;在住宅小区等物业管理区域持续停放车辆超过30日影响其他业主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公安机关可责令驶离,拒不驶离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地点;在人行道免费停车泊位持续停放车辆超过30日,由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驶离,拒不驶离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并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地点。

  市民如发现位于道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背街小巷)、市场、小区的疑似僵尸车,市民可拨打110、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并提供相应证据。

  另外在人行道上的僵尸车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执法。市民如发现疑似僵尸车,可拨打执法96310或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王乐乐/文李立/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