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昨天,记者从温州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2月25日,我市发布了《温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
试行阶段,将先行在温州市区(鹿城区、瓯海区、龙湾、洞头区、经开区)职工医保参保人群中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下简称“长护险”),覆盖市区约85万参保人员,着力解决失能人员特别是重度失能人员的基本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问题。经测算,重度失能人员每月可享受两千元左右的护理服务。
企业和个人负担会增?
据资料显示,温州常住人口有920多万人,目前的老龄化水平已经达到17%,市区高达19%。其中,失能老人预计占比在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之间。另外,还有一部分中青年的失能者。在出现生活不能自理的家人后,多数家庭人手立刻变得紧缺、经济压力增大、工作受到影响,甚至家庭气氛都变得紧张起来。因此,长护险的出台将有效助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现实难题。
那么,温州的长护险将如何筹资?据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考虑到当前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竞争力的大背景下,我市长护险所需资金通过划拨职工医保住院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资金等途径筹集,住院统筹基金划拨费率为0.25%,在职和退休人员费率分别为0.05%和0.1%,预计2019年人均划拨标准为在职183元(其中个人30元)、退休214元(其中个人60元)。也就是说,虽然增加了长护险这个社保“第六险”,但是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并没有任何增加,只是医保账户中的钱其比例发生了细微变化。例如,2019年度,在职的张三在单位缴纳的医疗金费用不变,原本要划入张三的医保账户为1800元,在长护险实施后,张三的医保账户中只划入了1770元,另外30元划入其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基金。
哪些人可享受长护险?
据了解,因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经过不少于6个月治疗以及因年老导致失能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享受长护险待遇的,并且应当进行失能等级评定。
不过,长护险待遇额度多少与失能等级和护理方式有关。其中,失能等级越高,保障待遇也相应提高,重度一级、二级和三级对应的长护险费用最高限额分别为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参保人员的失能情况发生改变的,可申请失能等级评估,重新确定失能等级。与此同时,参保人员选择不同的护理方式,待遇支付比例也有所不同,分别有40%和80%。试点阶段,鼓励机构上门护理,支付比例最高为80%。例如,2019年,王爷爷经鉴定失能等级为重度一级,他选择了上门护理的方式,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92元计算,王爷爷可以享受的长护险待遇为每月2036元(5092元×50%×80%)。
长护险如何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长护险并不是简单地给失能者发放现金,而是以提供护理服务方式进行支付,护理服务内容包括清洁照料、睡眠照料、饮食照料、排泄照料、卧位与安全照料、病情观察、心理安慰、管道护理、康复护理及清洁消毒等项目。而长护险的护理服务则是由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承担,实行协议管理。长期护理服务人员(含居家亲情护理人员)应当是受雇(或受聘)于协议护理机构的执业护士或参加老年照料、医院护理等职业培训并考核通过的人员,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另外,《办法》规定,应当由已有社会保障制度和国家法律规定支付的护理项目和费用;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费用;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费用;在境外发生的费用;在非协议护理机构发生的费用(居家亲属护理除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支付的费用等是不纳入长护险基金支付范围。
针对失能等级如何评定、护理服务包含哪些项目、护理服务标准如何制定、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是哪些单位等内容,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还将出台相应的细则进行管理规范。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胡晚露